主 送 各投标人
发 自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收件人 孙 悦
传 真 ****
电 话 ****
页 数 2 页
地 址 兰州****
主 题
邮 编 730010
日 期 ****
邮 箱 ****@126.com
讯 息 □紧急□审阅□批示□回复□传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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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发
澄 清 函
致各投标人:
现对点击登录查看天水卷烟厂增设厨房设备灭火装置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做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四、技术要求”中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 第“四、1、厨房灭火装置应选用具备 3C及消防产品认证的合格产品。其中灭火剂及储瓶、驱动气体储瓶生产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近 3个月内产品。”条参数修正为“厨房灭火装置应选用具有消防产品认证证书的合格产品,并提供厨房灭火装置的检验报告及灭火药剂的试验报告等;其中灭火剂及储瓶、驱动气体储瓶生产日期为合同签订日期前 3 个月以来的产品”。
- 第“四、3、装置启动方式应具有自动启动、手动启动和机械应急启动功能。”条参数明确为“厨房灭火装置选用机械式设备,应具备自动启动和机械应急启动功能。”
- 第“四、6、”条参数已明确灶台规格现补充食堂灶台现场照片 3 张如下:
(此处插入3张照片)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收到请回函确认。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