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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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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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包人必备的资格条件
舒城县城区排水设施建设与改造(一期)-龙津大道(梅河路-周瑜大道)段雨污水管网及市****已具备发包条件,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2018〕49号)、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舒公管(2023)1号)的要求,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二、发包条件
1.项目名称
舒城县城区排水设施建设与改造(一期)-龙津大道(梅河路-周瑜大道)段雨污水管网及市****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依据****党组会
3.发包人
4.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
三、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1.项目地点
舒城县境内
2.报价上限值
舒城县城区排水设施建设与改造(一期)-龙津大道(梅河路-周瑜大道)段雨污水管网及市****,设计费控制价295000.00元人民币。
3.设计期限
50日历天
4.发包范围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图审费、地质勘查费、不含物探费)等设计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
5.包别划分
1整包
6.质量标准
合格。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合同要求,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7.项目类型
服务类
8.发包方式
固定价随机摇号
四、竞包人资格要求
1、预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综合设计甲级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五、发包会开始时间及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发包文件获取时间
自发包公告发布时至发包会开始时间前
2、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地点
发包会时间:****15时30分;
发包会地点:舒城县****
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发包文件均由竞包人持推荐函原件和相关资料在点击登录查看现场获取,未获取发包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承包资格。
六、联系方式
发包人:
发包代理机构:
地址:
舒城县城关镇
地址:
舒城县****
联系人:
童先生
联系人:
徐工
电话:
****
电话:
****
七、备注
1.竞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竞包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发包会时须授权委托人到场。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与报名:推荐函、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等。
3.发包会现场竞包人须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竞包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开标截止日前3天向发包代理机构提出。
5.本项目竞包保证金额为4500元。发包会现场查验。
6.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
7.项目往来款全部通过承包人使用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
8.发包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竞包人没有关注和了解公告及补充更正通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如未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发包文件的所有条款。
9.成交通知书领取,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7日内领取,在规定时内未领取取消成交资格。
八、公告发布媒体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