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表;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各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