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二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和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二市民纪念园二期项目勘察设计
2.2招标编号:****
2.3项目概况:该项目占地面积79687.60㎡。新建墓穴16600个,可安置骨灰数量为60000个,其中室外葬安置骨灰44200个,室内葬安置骨灰15800个。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骨灰楼和生态葬、附属用房、停车场、道路广场、园林绿化(含景观小品)等。
2.4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服务等设计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的勘察设计任务书。
2.5勘察设计周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方案优化深化;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评审通过后5日内勘察进场,45日内完成地勘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批复后4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2.7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若不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需为项目负责人)要求:
(1)勘察负责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
(2)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
以上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信誉均需满足(1)、(2)要求。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单位电子签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页,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联合体内部成员之间除外。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仅接受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且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方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投标方牵头单位须为承担本次设计工作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不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并满足工程项目对相关专业资质等级的要求;
(3)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考虑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9时00分至****17 时 00 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16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相关资料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建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郑州****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郑州****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
邮 箱:****@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地 址:郑州****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