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上林县中学排涝管涵工程
二、项目招标编号:****
三、招标公告日期:****
四、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澄清:
序号 | 修改条款 | 原文内容 | 更改后内容 |
1 | 本项目公告媒介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的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2“业绩要求”内容 | 有要求,要求2021年以来 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2021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承接过单项合同造价在人民币2000万元(含)以上市政工程施工项目。 | 有要求,要求2021年以来 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2021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承接过单项合同造价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市政工程施工项目。 |
2 | 本项目公告媒介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的第9项“交易服务单位”的内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上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3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第10.1.1条款中“类似项目”的内容 | 2021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承接过单项合同造价在人民币2000万元(含)以上市政工程施工项目 | 2021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承接过单项合同造价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市政工程施工项目 |
4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第2.1.3条款的“(一)企业基本情况”的第(2)点内容 | (2)考核期内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2021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承接过单项合同造价在人民币2000万元(含)以上市政工程施工项目业绩的,每个得10分,满分10分(以中标通知书或者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 (2)考核期内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2021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承接过单项合同造价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市政工程施工项目业绩的,每个得10分,满分10分(以中标通知书或者施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
5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的第7.5.2条款倒数第一和第二自然段的内容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总价的5%。 凡涉及城市**** | 全部删除。 |
6 |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文件的提(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09时30分 | ****09时30分 |
其余事项不变,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跟本澄清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上林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宁市****
联系人:王丽
联系电话:****
日期:****
附件:[****001]上林县中学排涝管涵工程.GXC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上林县中学排涝管涵工程-澄清公告(二)1223.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