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充公告(筑公资告地(变更)[2024]52号)
根据贵阳市****
1、新增以下内容:按照《贵阳市****
2、将“履约要求中的缴纳价款”作以下变更:
变更前 | 变更后 |
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缴纳土地成交价款。 | 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纳50%,余款一年内缴清。 |
其余事项不变,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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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阳市****
1、新增以下内容:按照《贵阳市****
2、将“履约要求中的缴纳价款”作以下变更:
变更前 | 变更后 |
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缴纳土地成交价款。 | 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纳50%,余款一年内缴清。 |
其余事项不变,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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