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个雨污水泵站运行维护项目(2025年)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3个雨污水泵站运行维护项目(2025年)
2.项目地点:建国路泵站、四方台泵站、民生路泵站、解放路泵站、旧堡泵站、兴业环城泵站、胜利路泵站、灵山桥泵站、北铸泵站、灵山泵站、弘扬路泵站、庆丰街泵站、曙光路泵站、东台3号泵站(劳动路桥北)、宁远1号泵站(旧堡马驿屯村南)、宁远2号泵站(旧堡马驿屯村西)、达道湾1号泵站、达道湾2号泵站、达道湾3号泵站、千山东路九号桥泵站、运粮河转输泵站(铁西区****
3.付款方式及条件:按照服务进度进行支付,付款至进度额的75%,待全部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依据结算报告最终结算额,采购人累计支付至结算额的100%。 (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4.结算:本项目结算由造价审核部门依据《辽宁省市政维修工程计价定额》(2010)及相关计价标准审核后确定的金额,再乘以比率作为项目结算额(比率=投标总价/预算金额,例如:投标人所报投标总价为1440万元,比率为1440/1800=80%;若造价审核部门依据《辽宁省市政维修工程计价定额》(2010)及相关计价标准审核后确定的金额为1600万元,则项目结算额=1600*80%=1280万元,所有计算值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本项目最终拨付金额不能超过1800万元。如有新标准或新的行业指导政策,按最新规定执行。
★二、项目内容:23个泵站运行维护服务,确保泵站安全稳定运行。
★三、合同履约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履约情况良好的,同时下一年度购买服务内容不变,经双方协商后可续签不超过二年的服务合同,需一年一签,续签服务合同总价(每年)不高于原始合同总价。
★四、质量标准:泵站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保证雨、污水排放及防汛功能的正常发挥。
排水泵站运维管理考核办法及细则
为加强市****
1)考核对象
点击登录查看或其授权委托单位,是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单位,负责对市政排水设施日常巡查与维修养护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
项目中标单位作为被考核人,负责提升泵站的日常巡查与维修养护处理工作,并接受考核人的检查、指导与考核。
2)考核范围
泵站运维单位负责:
1、运维地点为鞍山市城区范围内的提升泵站。城区内共有建国路泵站、四方台泵站、民生路泵站、解放路泵站、旧堡泵站、兴业环城泵站、胜利路泵站、灵山桥泵站、北铸泵站、灵山泵站、弘扬路泵站、庆丰街泵站、曙光路泵站、东台3号泵站(劳动路桥北)、宁远1号泵站(旧堡马驿屯村南)、宁远2号泵站(旧堡马驿屯村西)、达道湾1号泵站、达道湾2号泵站、达道湾3号泵站、千山东路九号桥泵站、运粮河转输泵站(铁西区****运维单位负责管辖范围内的23个污水提升泵站日常运行、设备维护、维修、保养等工作,确保污水提升泵站安全稳定运行。
3)检查规范与考核要求
检查考核分为不定期日常检查考核与每月定期检查考核两种方式,任何方式均可作为给扣分的依据,具体检查评分可采用区间抽查方法或者数额累计方法。提升泵站设备日常巡视,日常巡视内容应包括设备运行情况、设备运行声音、特种设备运行情况、前池水位、出口排水等情况。
3.1提升泵站设施的巡视内容及规范:
泵站日常巡视内容与规范 | ||
部位 | 巡视项目 | 规范 |
高低压柜 | 电压指示 | 电压在正常范围内 |
电流指示 | 电流在正常范围内 | |
运行声音 | 无杂音 | |
标示牌 | 悬挂正确 | |
运行指示牌 | 悬挂正确 | |
水泵 | 运行声音 | 无杂音 |
出水情况 | 满管出水 | |
运行电流 | 电流在正常范围内 | |
变压器 | 运行声音 | 无杂音 |
运行温度 | 正常范围内 | |
连接母线 | 无变色、打火 | |
前池 | 水位 | 在正常范围内 |
出水口 | 管道 | 出水正常 |
3.2资料管理:泵站运维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并配备专职档案资料管理人员。考核人对泵站运维单位日常养管的质量、安全和巡查工作及资料台帐进行每月考核以及不定期的抽查。
3.3.中标单位需建立健全安全文明生产制度并对在服务期间内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负全责。
3.4.施工质量:考核人对中标单位维修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质量问题要求中标单位限期整改,整改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3.5设施运行过程中造成的社会影响(包括并不限于环保、信访等)由中标单位负全责。
4)考核内容
4.1泵站设施保养工作:
4.1.1、设备保养工作应制定相应计划,并按计划对泵站设施进行保养工作;
4.1.2、特种设备应按相关部门规定做定期的检测;
4.1.3、泵站前池每年进行清掏工作,保证管道和暗渠无淤泥沉积。
4.2泵站设备维修:
4.2.1、泵站设备应保持完好,出现问题应及时发现;
4.2.2、发现设备故障,须及时维修;
4.2.3、泵站备用设备保持完好,应急时可以正常投入运行。
4.3防汛工作:
4.3.1、泵站运维单位应按照《预案》要求做好汛期防汛工作;
4.3.2、进入汛期之前,要做好人员演练,整备防汛物资,包括车辆、材料、抽水泵、警示工具等;
4.3.3、城区防汛,要以雨为令,车辆人员要行动迅速;
4.3.4、城区防汛时,认真检查提升泵站设备运行情况,确保排水通畅;
4.3.5、制定值班值宿制度,专人负责,保证通讯畅通;
4.3.6、做好排水泵站设备、出水口等巡视工作,确保汛期排水顺畅;
5)考核标准:
5.1、考核人每季度实行百分制考核,月考核分与运维经费挂钩。90分为合格,90分以下按10000元/分扣除运维经费;
5.2累计三个月不满80分的,招标人有权终止中标单位养护合同。
6)检查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详见下表)
序号 | 考核内容 | 检查考核扣分事项与要求 | 评分标准 |
1 | 日常巡视、巡查(25) | 泵站运维单位要设置日常泵站值班巡视人员,对泵站内设施应进行日常巡视,巡视内容应包括设备运行情况、前池水位情况、出水口等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时进行处理。 | 巡视方案及巡视记录:完整、详实、清晰按照方案进行考核(每检查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 |
巡视人员:按照巡视方案配备齐全进行考核(每检查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 | |||
巡视不到位,设备运行异常造成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的,由泵站运维单位承担完全责任,一次扣10分;(其他外部原因造成除外) | |||
2 |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工作(25分) |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工作应制定计划,按计划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工作;设备维护、保养工作须规范操作,须达到相关标准。 | 检查中每发现一处问题扣一分;每年制定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计划,无设备维护保养计划扣3分; |
设备维护、保养未按计划实施,每次扣1分; | |||
清掏泵站前池淤泥在每年4-6月汛期前最少完成一次,汛期前未完成泵站前池清掏的一次性扣10分。 | |||
一般小型设备维修在3日内完成,晚一日扣1分; | |||
修复后路面垃圾未及时清理的一次扣1分。 | |||
3 | 防汛工作(25分) | 依据《鞍山市城区防汛预案》做好防汛工作;对管辖范围泵站设备出现故障,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抢修,确保泵站安全稳定运行。 | 保证汛期排水设施完好,作业车辆及人员值班安排合理,出现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理不及时的一次扣2分; |
及时排除泵站设备故障,确保泵站安全稳定运行。处理不及时一次扣1分。(外部原因除外) | |||
应急预案齐全,因应急预案不齐全造成事故,每次扣10分。 | |||
4 | 安全、质量、社会影响问题(25分) | 服务期间内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每次扣1-10分。 | |
发现质量问题要求中标单位限期整改,整改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每次扣1-10分。 | |||
设施运行过程中造成的社会影响(包括并不限于环保、信访等),每次扣1-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