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聚区临港板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入海排污口论证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入海排污口论证咨询服务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要求 | 采购预算金额 |
1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聚区临港板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入海排污口论证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70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良好商业信誉。
3.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3.3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4 近三年内在招投标等活动中没有不良行为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列入各项记录名单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6 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无 。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其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09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8071/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开标时间为****14时00分,递交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8071/login.html)在线递交。
6.2 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8071/login.html)“开标大厅”,观看现场直播开标过程。
7.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波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波市****
联系人:乐超群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