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项目地点:邢台市-新河县 | 所属行业:公共设施管理业 |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新河县西流乡、荆庄乡、白神乡、仁里乡、新河镇、寻寨镇等6个乡镇。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铺设主管道长度227980米,入户管道****米,更换户表智能水表23679套、总表58套;提升改造配水泵站18个;建设智慧水务平台等。 2.1.3合同估算价:173.3288万元,其中勘察部分:53.6266万元,设计部分:119.7022万元。 2.1.4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涉及的全部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勘察内容包括勘探、土工试验、勘察成果整理、重点分析评价有关的工程地质问题等,出具满足施工图设计所需要的勘察报告;设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后续服务。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勘察资质或设计资质要求(如下):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或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勘察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0:00 至 ****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14: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和“分散评标”方式进行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点击登录查看(联系人:李瑞超,受理电话:****,邮箱:****@163.com)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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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县公共供水能力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 中标人 | 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