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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公告]红安县石门山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采矿权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黄矿网发﹝2024﹞15号

湖北黄冈 全部类型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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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石门山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采矿权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点击登录查看委托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红安县石门山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红安县石门山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采矿权

(二)出让人:点击登录查看

(三)地理位置:红安县****

(四)开采矿种:建筑用片麻岩

(五)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六)出让年限:19.1年(含基建期2年)

(七)生产规模:180万吨/年

(八)矿区范围:矿区面积0.3174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

拐点号

拐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

X坐标

Y坐标

1

****.14

****.14

2

****.48

****.14

3

****.27

****.38

4

****.41

****.18

5

****.50

****.36

6

****.19

****.65

7

****.20

****.21

8

****.20

****.29

9

****.93

****.01

10

****.28

****.79

标高+249-+105m

(九)资源量:经估算,本次挂牌出让的资源量为建筑用片麻岩矿3339.25万吨。

二、出让方式

本采矿权出让采取网上申请、网上报价和网上竞价的方式进行。

三、竞买申请人资质要求

(一)竞买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竞买人须具备良好企业信誉,有竞得履约能力和信用,在“信用中国”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系统”异常名录。

(三)不接受自然人或企业联合竞买。

四、挂牌起始价和增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一)本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不设出让底价。本采矿权的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伍仟贰佰贰拾捌万肆仟陆佰整(小写****.00元)。

(二)报价及限时竞价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数倍。

(三)本采矿权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零肆拾陆万元整(小写****.00元),竞买人应按时足额汇入至以下账户,未竞得的,所缴纳的款项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原路退回,不计利息:

收款人: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湖北红安农村商业银行东上店支行

账 号:****85486

五、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本采矿权挂牌出让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上进行,意向竞买人可登录该系统浏览、下载挂牌出让相关文件。

六、竞买申请及审查

(一)竞买人需向点击登录查看提交湖北省自然资源领域信用承诺书、“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相应开采规模矿产资源的资质和业绩能力证明等资料(具体资格审查详见挂牌出让须知),办理竞买资格审查。点击登录查看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审查,对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并向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竞买人资格确认函》。点击登录查看资质审查通过后,竞买人通过湖北省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线上办理数字证书Ukey,凭数字证书Ukey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上传审查材料(彩色扫描件),参与竞买;竞买人未取得点击登录查看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的,不得参与竞买。

(二)数字证书Ukey办理及相关驱动的下载、操作使用说明、报价规则请参阅交易系统的“交易指南”及“政策法规”中《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规则(试行)》。

七、相关时间规定

(一)公告时间:****—****;

(二)提交资质材料审查截止时间:****16时00分;

(三)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16时00分;

(四)网上挂牌起止时间:****8时00分—****10时00分。

八、竞得人的确定

(一)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按照“不低于起始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网上挂牌时间截止,无竞买人报价或报价低于起始价,系统自动终止该矿业权的网上挂牌交易活动,不成交。

(二)网上挂牌时间截止,仅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起始价,网上挂牌成交,该竞买人的最高有效报价为成交价,该竞买人即为竞得人。

(三)如果网上挂牌截止前5分钟内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竞买人报价的,交易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限时竞价依交易系统设定的程序进行,并按“不低于起始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限时竞价时间不受挂牌截止时间限制,直至网上限时竞价结束。

九、竞买违约违规责任

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违约违规,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视实际情况宣布取消竞买资格、不予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撤销成交确认书、不予退还竞得人已支付的保证金及相关费用、视竞得人放弃竞得采矿权、取消竞得结果、五年内禁止竞买人(竞得人)参与黄冈市境内的矿业权交易。

(一)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参与竞买的;

(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的;

(三)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的;

(四)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十、风险提示

(一)标的瑕疵的影响。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竞得人应自行承担该风险。

(二)包括但不限于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及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矿山开采的影响。

(三)矿业投资属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请竞买人认真考察,详细了解矿业权的相关规定,慎重决策。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可自行前往矿区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掌握矿山开采涉及的相关事宜。

(四)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十一、重大事项提醒

(一)竞得人竞得该采矿权后,应另行支付设置采矿权前期开展的综合论证方案、地质勘探设计、地质勘探、三合一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等采矿权设置成本费用共约300万元,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

(二)本次出让标的仅为采矿权,不含矿区范围的土地、山林等其他权利。拟通过报批(农转用)方式取得面积约100亩的集体建设用地。待该部分土地报批流程完成后,拟作为石门山矿区配套的生活区、加工区建设用地使用,结合“采矿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模式进行组合供应。竞买人需自行办理矿山建设开采过程所涉及的土地、山林、道路交通和电力线路迁移等相关手续。在矿产开采过程中要加强对未探明文物点的核实和上报工作,如果发现地下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及时上报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确保文物安全不受影响;同时,为保障矿区生产安全,促进建筑石料资源科学、高效、合理利用,矿区范围内的地表附属物及矿区周边间距300米范围内的地表附属物,由县****

(三)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可自行前往矿区****

(四)采矿权出让后涉及有关安全生产、土地(林地)使用、水土保持、环保、道路等相关事宜,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照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水利、环保、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并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开工建设。

(五)采矿权成交后,竞得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资料原件,到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逾期不签订的,视为放弃该采矿权的竞得资格。

(六)竞得人应自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30个工作日内,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或逾期不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采矿权的竞得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按照《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持采矿权出让合同、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凭据及其他相关材料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采矿权人须按规定缴纳矿业权使用费等有关税费,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和土地复垦资金,在未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部门合法手续前不得实施开采。

(八)竞得人在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必须按照红安县石门山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和应急管理部门的安全设施设计开采,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账户,足额计提基金,履行矿山修复法定义务,矿山开采过程中所产生的剥离量、表土层、夹石等依规另行处置,其中表土层优先用于矿山修复。履行“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义务,正式投产一年后需建成省级以上绿色矿山。

(九)本采矿权开采期限到期后,采矿权人应自行拆除或清理矿区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等相关设施。采矿权开采有效期未满,若因国家政策或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关闭矿山的,按照“谁主张,谁补偿”的原则进行补偿。在出让期内,出让资源量提前开采完毕的,采矿权自行终止,矿山无条件关闭,采矿权人并应依法履行相应的矿山关闭义务。

(十)其他有关事宜详见红安县石门山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等出让文件,挂牌文件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或补充公告。

(十一)竞买人提交申请之前,应认真阅读挂牌公告及相关资料,仔细了解矿产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和黄冈市矿产资源开发产业发展、整顿整合等相关政策。意向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挂牌起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挂牌公告和矿业权现状无异议。

(十二)如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及违反相关行业规定,将竞买人纳入失信主体信息记录,并追究竞买人相关法律责任。

(十三)本次矿业权出让有关交易过程事宜请咨询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涉及矿业权本身有关事宜请咨询点击登录查看

(十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关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登录查看

****

红安县石门山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采矿权

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1.出让人、受托出让人

1.1出让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红安县****

1.2受托出让人: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黄冈市****

2.挂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2.1采矿权名称:红安县石门山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采矿权

2.2出让编号:****

2.3地理位置:红安县****

2.4矿区范围:矿区面积0.3174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

拐点号

拐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

X坐标

Y坐标

1

****.14

****.14

2

****.48

****.14

3

****.27

****.38

4

****.41

****.18

5

****.50

****.36

6

****.19

****.65

7

****.20

****.21

8

****.20

****.29

9

****.93

****.01

10

****.28

****.79

标高+249-+105m

2.5开采矿种:建筑用片麻岩

2.6开采期限:19.1年(含基建期2年)

2.7生产规模:180万吨/年

2.8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2.9资源量:经估算,本次挂牌出让的资源量为建筑用片麻岩矿3339.25万吨。

3.风险提示

3.1标的瑕疵的影响。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竞得人应自行承担该风险。

3.2包括但不限于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及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矿山开采的影响。

3.3矿业投资属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请竞买人认真考察,详细了解矿业权的相关规定,慎重决策。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可自行前往矿区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掌握矿山开采涉及的相关事宜。

3.4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4.竞买申请人资质条件

4.1竞买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2竞买人须具备良好企业信誉,有竞得履约能力和信用,在“信用中国”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系统”异常名录。

4.3不接受自然人或企业联合竞买。

5.相关重要事宜

5.1竞得人竞得该采矿权后,应支付设置采矿权前期开展的综合论证方案、地质勘探设计、地质勘探、三合一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等采矿权设置成本费用共约300万元,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另行支付。

5.2本次出让标的仅为采矿权,不含矿区范围的土地、山林等其他权利。拟通过报批(农转用)方式取得面积约100亩的集体建设用地。待该部分土地报批流程完成后,拟作为石门山矿区配套的生活区、加工区建设用地使用,结合“采矿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模式进行组合供应。竞买人需自行办理矿山建设开采过程所涉及的土地、山林、道路交通和电力线路迁移等相关手续。在矿产开采过程中要加强对未探明文物点的核实和上报工作,如果发现地下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及时上报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确保文物安全不受影响;同时,为保障矿区生产安全,促进建筑石料资源科学、高效、合理利用,矿区范围内的地表附属物及矿区周边间距300米范围内的地表附属物,由县****

5.3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可自行前往矿区****

5.4采矿权出让后涉及有关安全生产、土地(林地)使用、水土保持、环保、道路等相关事宜,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照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水利、环保、交通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并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开工建设。

5.5采矿权成交后,竞得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资料原件,到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逾期不签订的,视为放弃该采矿权的竞得资格。

5.6竞得人应自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30个工作日内,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或逾期不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视为自动放弃该采矿权的竞得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7按照《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持采矿权出让合同、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凭据及其他相关材料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采矿权人须按规定缴纳矿业权使用费等有关税费,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和土地复垦资金,在未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部门合法手续前不得实施开采。

5.8竞得人在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必须按照红安县石门山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和应急管理部门的安全设施设计开采,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账户,足额计提基金,履行矿山修复法定义务,矿山开采过程中所产生的剥离量、表土层、夹石等依规另行处置,其中表土层优先用于矿山修复。履行“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义务,正式投产一年后需建成省级以上绿色矿山。

5.9本采矿权开采期限到期后,采矿权人应自行拆除或清理矿区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等相关设施。采矿权开采有效期未满,若因国家政策或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关闭矿山的,按照“谁主张,谁补偿”的原则进行补偿。在出让期内,出让资源量提前开采完毕的,采矿权自行终止,矿山无条件关闭,采矿权人并应依法履行相应的矿山关闭义务。

5.10其他有关事宜详见红安县石门山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等出让文件,挂牌文件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或补充公告。

5.11竞买人提交申请之前,应认真阅读挂牌公告及相关资料,仔细了解矿产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和黄冈市矿产资源开发产业发展、整顿整合等相关政策。意向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挂牌起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挂牌公告和矿业权现状无异议。

5.12如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及违反相关行业规定,将竞买人纳入失信主体信息记录,并追究竞买人相关法律责任。

5.13本次矿业权出让有关交易过程事宜请咨询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涉及矿业权本身有关事宜请咨询点击登录查看

6.出让文件

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6.1《红安县石门山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6.2《红安县石门山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6.3相关文书样式。

7.出让文件的修改

公告期间,出让人或受托出让人如对出让文件进行修改,将发布内容变更说明。内容变更说明作为出让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竞买人都具有约束力。

8.现场踏勘及答疑

8.1意向竞买人需进行现场踏勘的,可自行前往,费用自理,出让人和受托出让人不统一组织。

8.2对出让文件和采矿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挂牌起始日5天前以书面形式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意向竞买人提交资质审查材料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出让文件,资质审查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无异议。

9.竞买资质审查

9.1竞买人须对本次矿业权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林地权属和林木、种植物等地面附属物以及安全防护距离内的房屋、输电线等问题作充分了解,并向点击登录查看提交资质材料(详见本条第9.2项要求)参与资质审查,并经书面确认后取得交易资质。资质审查通过后,办理数字证书Ukey,凭数字证书Ukey登录交易系统,上传审查材料(彩色扫描件),参与竞买。

9.2资质审查所需提交的材料:

9.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9.2.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样式附后);

9.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9.2.4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

9.2.5具备相应开采规模矿产资源的资质和业绩能力证明;

9.2.6资信证明;

9.2.7承诺书(样式附后);

9.2.8湖北省自然资源领域信用承诺书(样式附后);

9.2.9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9.2.10其它应提交的资料。

9.3点击登录查看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审查,对具备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并向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竞买人资格确认函》。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竞买人资格确认函》,在交易系统对意向竞买人提交的资料进行竞买资质审查,并通过交易系统反馈审查结果。

9.4意向竞买人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10.网上报价

资质审查通过后,竞买人应在网上挂牌截止前凭数字证书Ukey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网上挂牌的报价规则为:

10.1以增价方式报价;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符合相关条件的报价,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

10.2 网上挂牌截止时无人报价的,网上挂牌不成交,系统自动终止该宗矿业权的网上挂牌活动。

10.3 网上挂牌截止前5分钟内有报价的,交易系统自动转入网上限时竞价,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10.3.1网上挂牌截止前5分钟,交易系统自动提示并开始5分钟倒计时周期;

10.3.2倒计时周期内的任一时间点有新报价的,交易系统即从此时间点起再顺延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由竞买人进行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

10.3.3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网上限时竞价结束。

10.4 网上限时竞价结束和网上挂牌截止,最终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11.注意事项

11.1 IE浏览器

为保证系统运行安全、稳定、高效,建议竞买人以宽带方式连接互联网,将个人电脑系统中IE浏览器的版本升级到IE8.0及以上版本,并按要求进行安全设置。

11.2服务器时间

竞买人进入网上交易系统后,页面显示“服务器时间”、“挂牌开始时间”、“挂牌截止时间”等,显示的时间与实际时间可能存在差异,系统操作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11.3数据记录

系统管理员通过系统保存竞买人在网上挂牌交易活动中的所有记录,作为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证明,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12.成交确认

挂牌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下载打印的《竞价结果告知书》及资质审查材料(网上提交的所有资质审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黄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采矿权网上挂牌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或逾期不签订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的采矿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3.成交结果公示

13.1《采矿权网上挂牌成交确认书》签订后,成交结果将在矿业权出让转让公示公开系统、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市场网、湖北省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和黄冈市人民政府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13.2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报点击登录查看调查处理。

14.签订出让合同

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竞得人持《采矿权网上挂牌成交确认书》按约定时间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采矿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5.办理采矿权登记

15.1竞得人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备齐相关资料,凭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以及采矿权出让收益缴款凭证等到点击登录查看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

15.2 竞得人办理采矿权登记之前,在进行安全、环境评价认定时,因国家产业政策等因素确定为不适宜开采的,该宗采矿权按不成交处理,出让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6.其他事宜

16.1当发生不可抗力、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终止交易情形时,本次交易终止。出让人、受托出让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6.2本须知中未尽事宜,参照《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执行。

16.3《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数字证书办理》和《操作使用说明》等可在交易系统首页“政策法规”和“交易指南”栏下载。

17.解释权

本须知解释权归点击登录查看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样 式)

同志(身份证号: ),在我单位任( )职务,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1、法定代表人办公地点:

2、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书

(样 式)

委托人:(竞买申请人名称)

受委托人:

身份证号:

委托事项:

委托人因红安县石门山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活动,现全权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参与处理该采矿权竞买的一切事宜,委托人对上述受委托人在参加竞买活动中所作出的行为及承诺均予认可,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作出之日起至全部挂牌竞买活动结束时止。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样 式)

点击登录查看

经阅读红安县石门山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我公司了解了该矿权的情况和要求,明确知晓双方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决定参加竞买并承诺:若竞得该采矿权,将严格遵守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成交的采矿权出让收益,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相关标准和经评审公示通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进行开发利用,在规定时限内建成省级以上绿色矿山。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湖北省自然资源领域信用承诺书

(样 式)

承诺单位:

社会信用代码:

申请事项名称:

为共同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终身负责;

(三)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湖北)等网站群,无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或已依法依规完成信用修复;

(四)本单位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

(五)在业务受理期间,如被列入“黑名单”,本单位须在1个工作日内向直接受理业务的点击登录查看书面报告情况,并接受在信用修复前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作出的中止(终止)业务办理等一切合法合规的信用惩戒措施;

(六)本单位自觉接受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七)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和信用信息向社会公示;

(八)本单位承诺内容若不属实,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承诺单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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