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7处自助售卖机场地捆绑招租 | 项目编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 |||||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齐齐哈尔市**** | ||||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租赁权 | 所在层数 | |||
租赁面积 | 9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3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年付(提前15日支付) | 租金递增方式 | ||||
装修期限 | 无 | 承租押金 | 成交年租金的10% | |||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自用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
其他情况 | 1、出租标的用途要求为自助售卖机场地,不允许装修改造。 2、起租日为****。 3、经营商品包括瓶装水、饮品、包装食品等,且价格合理,能被医患接受。承租方必须按照医院允许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不得超项经营,超项经营扣处违约金2000元/次,2次以上解除承租合同。 4、保证食品原材料进货渠道合格正规,建立台账,遵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医院相关规定、法律法规,保证食品安全卫生。 5、接受出租方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如发现违反医院相关规定及出现安全隐患,承租方应按医院要求限期整改,如拒不整改,一律严肃处理。具体处理措施如下: 第一次拒不整改,扣除20%年租金; 第二次拒不整改,扣除50%年租金; 第三次拒不整改,取消租赁合同并扣除全部剩余租金,限期清退。 6、自动售货机和出售商品均由承租方出资购买,电源线路、电表、插座及加锁保护装置由承租方提供并派专业人员安装,电源由出租方提供( 220V配电),承租方按表支付电费。每台机器额定功率不得高于2000W。 7、自动售货机设备24小时销售营业,法定节假日经医院审批同意后,可根据在院人数适当调整营业时间。 8、承租方提供24小时客服电话,并对出现的各类问题在24小时内解决,并确保所提供设备的正常工作。若设备出现故障承租方不能在24小时内解决问题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更换全新的设备;若连续30天内相同情况发生三次及以上(包括三次),合约即终止,抵押金及剩余租金不予退还。 9、承租方负责设备内商品的补货,设备的清洁及其维修工作。 10、自动售货机不能出现断货、缺货等供不应求的情况。 11、成交后,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提供运营方案及价格确认,经出租方认可后方可实施。购置相应的用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2、承租方在经营期内不得将出租标的转租,不得以代理、加盟等形式将标的由其他公司和个人代管。 13、商品价格。各经营项目价格的确定和调整应提前报医院审批,方可执行。合理定价,价签清晰明确,价签与商品位置对应,严禁出现肆意涨价、哄抬物价等行为。 14、安全防火。设备具有电器火灾远程监控探测功能。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如果经营期间出现消防事故、人身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 15、卫生安全。承租方要保证所出售的食品、商品卫生安全。达不到医院要求的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出现安全卫生事故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的,医院解除与承租方租赁合同,并赔偿医院经济损失。 16、食品安全。不销售过期食品,承租方保证食品安全,建立完善的食材采购流程专人管理,必须按照商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要求,建立台账,将购进商品票据保留完整齐全,随时接受出租方检查。 17、承租方应按医院标准自行承担经营场所所需的水费、电费、网络费等费用。 18、承租方为员工缴纳用工保险、意外险等。所聘人员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人员上岗前,必须将健康证、身份证复印件等人员相关信息交医院备案。 19、疫情防控要求:承租方严格按照医院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开展工作,如遇疫情医院采取封闭式管理,承租方应具备所销售的商品具备院内转运能力。 20、不允许自助售卖机展示相应的促销信息,不允许投放任何广告。 21、承租方不允许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22、合同终止后,承租方的装修无偿归出租人所有,或承租方可以在不破坏整体房屋结构及硬件设施前提下拆除自行安装的配套设施。 23、承租方只享有出租房屋的使用权,租赁期间,由于出租方原因要进行拆迁、改造等情况,承租方应及时迁出,出租方返还剩余租金及承租押金。 24、承租期间如发生人身安全、消费纠纷等问题或者事件,均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不得给出租方造成任何影响。 25、自动售货机为24小时自动零售,操作简单便捷、支持用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无线支付方式,不允许单独售卡或其他结算方式,否则出租方有权扣除全部承租押金并解除合同。 26、自助机有断电保护、漏电保护及过载保护功能,保证机器运行安全。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25920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乐诚达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租金底价 | 25920元/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
出租方承诺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
特别 告知 | 1、 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2、 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3、 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4、 意向承租方必须认真查看本公告附件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接受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所有条款。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5、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6、 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7、 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标的产权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8、 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 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 |||||
交易 条件 | 资金交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年付(提前15日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 2、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企业参加。不接受三年内受过上级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参与。 3、承租方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 | |||||
标的交割 | 1、 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2、 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的电费、卫生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携带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在签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汇入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 交易机构在收到出租方提供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第一年租金汇入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4、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1、 展示时间: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2、 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至**** | ||||
报名手续 | 1、承租报名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5:00前(****15:00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出租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否则,不具备参与竞价承租资格。 (2)意向承租方应在****17:00前足额交纳保证金;否则,不具备参与竞价承租资格。 2、意向承租方须上传材料 (1)交易须知;(签章); (2)身份证明:企业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等。 (3)“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 (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 3、资格审核 (1)交易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承租方。 (2)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人或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应当按照上述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按交易机构交易规则行权。 (4)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交纳:25920元人民币。截止时间****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 处置:承租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第一年租金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9:00-****9: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服务费 | 由承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
附件下载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李先生:**** | ||||
监督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
交易机构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 |||||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