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苏省高邮市高邮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5年度)已由扬州市****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Ⅱ标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扬州市高邮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根据水利部要求,为顺利开展高邮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在前期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的基础上,通过水源工程、输配水工程、智慧水利、管理体系等项目建设,把高邮灌区建设成“节水高效、设施完善、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现代化灌区,巩固农水水价综合改革成效,为高邮市“十四五”期间的农业现代化建设打好基础。
江苏省高邮市****主要内容为:(1)干渠配套建筑物2座,包括干渠倒虹吸2座;(2)支渠衬砌7条24.90km,配套建筑物260座,包括支渠渡槽3座,支渠倒虹吸2座,支渠节制闸1座,跨渠涵洞7座,支渠退水闸3座,支渠排水涵3座,支渠桥梁24座,支渠分水口212座;拆建(改造)支渠首5座;(3)拆建补水泵站2座—龙虬补水站、龙奔补水站;(4)新建巡查管理与抢险道路1.625km,防撞护栏4.625km;(5)信息化建设1项等。工程等别Ⅳ-Ⅴ等,建筑物级别4-5级。
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总投资为10021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本年度施工实施内容共分3个标段,各标段建设内容分别为:
施工Ⅱ标(合同编号:****)主要建设内容为:(1)支渠衬砌3条13.17km,包括头闸干渠杨家支渠、头闸干渠冯家支渠、南关干渠孟东支渠;配套建筑物144座,包括支渠渡槽3座,支渠节制闸1座,跨渠涵洞7座,支渠退水闸3座,支渠排水涵1座,支渠桥梁16座,支渠分水口112座;拆建(改造)支渠首1座;(2)新建防撞护栏3.0km;
上述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专用条款及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工程量清单。
2.3.2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建安概算:对应的施工Ⅱ标2757.99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346日历天,本工程施工计划于****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2.5质量等级: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近五年(****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3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业绩的。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等)。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9)施工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
①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
②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至****(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施工机械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社会保险 |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提供2024年10月至12月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
13.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4.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a1+a2+…+an)/n×(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70、0.75、0.80。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有效标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1)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0%,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3)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施工Ⅱ标2699.93万元。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施工组织设计22分;投标报价68分;项目管理机构8分;企业业绩2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其他内容
8.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账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8.2本项目开评标顺序为:施工Ⅰ标→施工Ⅱ标→施工Ⅲ标。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施工3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一个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投标中均为综合得分第一,按照以上开评标顺序决标。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当某个标段出现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质疑、投诉且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时,不改变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已经在其余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8.3本项目监督部门:
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高邮市水利局,
联系方式:****。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高邮市****
联系人:胡先生、吴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扬州市****
联系人:陈工、刘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