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S609高源至柯村公路(天华大道)及连接线工程
2.标段名称:S609高源至柯村公路(天华大道)及连接线工程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中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原“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招标文件中提到的“全国公路建设市****
(3)软件版招标文件以此次发布的版本为准,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
其它内容不变,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此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等同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4.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九华山风景区****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舒凯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