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服务单位需满足的基本条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授权委托时提供)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或规划或土地或农业或水利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竞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业绩要求:竞标单位应在2021年至今,有承接过土地整治项目的业绩证明。(业绩数量不少于三项;提供合法有效的合同复印件)。
以上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请装订成册,目录及页码清晰,请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另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二、通过资格审核的技术服务单位,必须超过三家(含三家),由我局通过抽签摇号的方式选定承担隆安县****
三、技术服务单位需求内容
服务内容: 隆安县****
服务金额:技术服务费48万元。
四、技术服务单位工作要求
(一)提供技术辅助审核筛查潜力地块是否符合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要求;
(二)协助开展招投标工作引入社会投资人;
(三)提供技术辅助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材料工作;
(四)提供技术辅助开展可研论证会,并整理项目批复立项材料工作;
(五)提供技术辅助开展规划设计论证和批复材料工作;
(六)提供技术辅助项目施工日常监管、指导、协调工作;
(七)提供技术辅助社会投资人协调乡镇、村委会、生产队开展工作;
(八)技术服务单位派出服务于本项目的长期驻点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九)提供技术辅助项目验收、报备、指标交易、投资收益资金拨付工作;
(十)提供技术辅助监管项目验收后管护工作履行情况;
(十一)年度技术辅助工作结束后15日须向我局递交年度技术辅助工作总结报告。
以上各环节阶段工作的材料收集、数据上报均由技术辅助人员编制整理报土地开垦整理中心主任审查,呈局班子批示。
五、摇号确定项目技术服务单位程序:
符合本公告要求,有意愿承接我局上述项目的技术服务单位,请于****至****(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递交材料到隆安县****
我局将将于****(星期四)上午10:00在点击登录查看办公楼(南宁市****
材料递交地址:南宁市****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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