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法学会购买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3万元
采购需求:提供2025年度专职的法律服务。主要服务内容:
(一)协助采购人进行法学会各项活动安排、课题设置、研究工作。
(二)协助采购人开展法学会各项专题研讨活动。
(三)协助采购人开展基层公益普法宣传活动。
(四)整理法学会考核工作案卷材料、台账数据。
(五)接受甲方安排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供应商具有本采购项目的合法经营范围(提供工商信息或经营范围等资质证明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网站查询);
4.不接受存在因违法行为而被禁止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的供应商报名(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在天眼查网站查询企业背景,需全屏截图扫描主要人员、股东信息、企业关系)。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响应人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选,报价总价作为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响应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响应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响应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响应人最终提出的综合单价或者总价为依据;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响应人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
6.响应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者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者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响应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报价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响应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四、评分参考要点
1.响应人应答文件内容完善;
2.响应人担任过行政单位的法律顾问,且经验较为丰富;
3.团队人数较多,便于挑选更换合适人员;
4.能够提供满足需求的专职的法律服务;
5.报价。
五、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付款30%,六个月后付款30%,项目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完成全部款项剩余40%的支付。
六、验收
采购人在项目服务期到期后,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对供应商的服务进行逐项验收。验收报告内容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验收报告将作为服务费尾款支付的重要依据。
七、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9:00 至12:00,下午14:00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光明区****
方式:电话****
八、应答文件提交
1.提交资料:
(1)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
(2)报价单;
(3)项目实施方案;
(4)同类项目经验证明文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信息页复印件;
(5)同类项目经验的履约评价,提供加盖采购单位公章(与合同公章保持一致)的履约评价扫描件。
以上材料盖章后按顺序汇总PDF合集发送至邮箱,****@szgm.gov.cn。
2.截止时间:****18:00(北京时间)
3.地点:邮箱地址****@szgm.gov.cn
九、公告期限
****至 ****(北京时间)
十、联系方式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光明区****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