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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酒泉分公司4号询比项目询比公告

甘肃酒泉 全部类型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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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4号询比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点击登录查看4号询比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不断融入各行各业,推动了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变革。智慧城市****

文化生态景区智慧景区建设项目的项目背景是多方面的,包括科技进步与智慧城市建设的推动、旅游业发展的需求、文化生态景区保护与发展的需求、市场需求与技术创新的驱动以及政策支持与行业机遇等。这些因素共同推动了智慧景区建设项目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48路景区****

1.2.2 项目规模:27万元人民币

1.2.3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地点

质保期

1

点击登录查看4号询比项目

/

/

甘肃省酒泉市

合同签订后三年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254716.98元(不含税)税率为6%,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 响应文件格式应符合“询比文件格式”的要求

2.1.5电子评审中串通投标行为认定。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开展采购评审过程中,依据询比文件、标书特征码比对结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a.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b.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c.造价软件加密锁一致;
d.标书上传MAC地址一致;
e.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一致;
f.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7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以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响应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19)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以承诺函及第(6)(7)(9)项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2.3响应产品资格要求: / 。

2.4响应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 。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9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询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09时00分。

5.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响应文件开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项目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

邮 编:735100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

邮 编:733000

联 系 人:任旭宗 张光明 冯晓萍 贾丽丽

电 话:****

电 子 邮 件:****@189.cn

开 户 银 行:交通银行兰州城关支行

账 号:****210613048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 -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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