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公告
为完善明月湖公园服务配套设施,满足周边群众休闲娱乐需求,拟开展心圩江项目科德路北地块12对外招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商内容
心圩江项目科德路北地块12(总面积约3300㎡)
二、招商用途
体育设施的投资建设及运营
三、招商期限
16年
四、招商形式
公开招商,是指在招商方的组织下,根据各报价单位/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书面报价单,在有效报价单中,按报价在同等条件下价格最高的报价者为合作方的公开招商方式。
五、招商底价
非房屋建筑面积(约3100㎡)按2.5元/㎡﹒月,房屋建筑占地面积(约200㎡)按18元/㎡﹒月,合作费每三年递增3%,由合作方自行交纳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因经营产生的相关税费,建设及市场培育期6个月,免交合作费。
六、特别约定
(一)因项目地下方有南宁市建宁集团的两条供应原水的钢管(直径分别为2.8米和1.6米),如遇管道维修或管道建设等情况合作方需无条件配合。
(二)合作方按3个月为一期支付环境集团合作费,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三)合作方禁止经营餐饮类、烧烤类项目。
(四)合作方需遵守南宁市《公园管理条例》以及我司相关管理条例。
(五)地块的树木迁移以及杂草杂木杂物由合作方承担处理费用。
七、资质设置
(一)合作方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或合法存续企业法人;
(二)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合作费支付能力,能够按时支付合作费;
(三)承租方在 信用中国 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其他说明
(一)建设及市场培育期6个月;
(二)按每3个月为一期向甲方支付合作费用,第一期合作费以及履约保证金(3个月租金)在签订合同后五天内支付,之后每一期合作费乙方应在上期最后一个月25日前向甲方交纳下一期的合作费,直至合同期满,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三)场地设施管理及安全责任由合作方负责。
九、公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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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单位/人只需提供一份报价资料,密封于文件袋内,并在封口盖章);
(二)只接受纸质文件报价,每页必须加盖公章(报价人为公民的需每页捺手印),且必须装在同一个文件袋内并用密封条密封并盖公章,文件袋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公司/报价人名称及联系方式,可选择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报送;
(三)报价文件须是书面打印材料,有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报价文件中附上委托授权书)。
(四)截止时间:****上午10时00分,报价资料且必须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送达,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十一、招商单位
十二、招商单位地址
西乡塘区****
十三、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苏聪聪 ****
附件:1、地块12招商位置及面积
2、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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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地块12招商位置及面积
因图片无法上传,各潜在合作方可联系公告上的联系人获取项目位置示意图。
招商地址:心圩江项目科德路北地块12
招商面积:约3300㎡
附件2
报价表
(一)报价内容:
项目 | 单价 (元/㎡﹒月) | 经营用途 | 合作期限 | 首年合计金额 (元/年) |
心圩江项目科德路北地块12 (非房屋建筑占地) | ||||
心圩江项目科德路北地块12 (房屋建筑占地) |
(二)经营方案(可另附附件)
(三)报价信息:
投标人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电子邮箱 | |
项目名称 | |
预计建设期 |
投标人签字: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