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服务名称 | 技术要求 | 服务期 |
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 承担招标人指定车辆的维修任务,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小修保养、专项维修和应急维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
注:①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合同签订以中标单价为准,合同期内维修费用预算约30万元。该金额为年度采购的上限,招标人不承诺实际维修金额;②本次招标拟选取一家投标商承担我部维修服务。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三)具备一类汽车维修资质。
(四)未被军队有关部门采取资格限制措施或列入严重、重大失信行为名单且在限制措施期内。
(五)非代理商。
(六)非联合体。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特定资格项:
(八)服务地点为北京市****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4 年12月24日至 ****,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4:30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
(三)发售方式:现场购买、线上购买。现场购买: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线上购买:投标人将报名资料扫描件邮件发送至****@qq.com,待审核通过后,将报名资料原件按要求邮寄至相应地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1份;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售予招标文件:
1.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类汽车维修)经营资质或备案登记凭证;
3.未被军队有关部门采取资格限制措施或列入严重、重大失信行为名单且在限制措施期内声明,以及投标单位非代理商、非联合体的声明(格式自拟);
4.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编号,同时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上述材料1、2项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证书过期单位需提供通过相关审查的有效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第3、4、5项须提供盖公章的原件。对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将直接发售招标文件。
说明:现场审核投标单位递交的资料,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的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四)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
(三)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
监督人:胡先生
电 话:****
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王丽欣、贾芳菲
电 话:****
邮 箱:****@sztc.com
地 址: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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