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现就我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医疗设备采购,欢迎有意向﹑资质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两专科一中心”建设项目急诊科诊治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采购
二﹑采购方式:院内组织竞争性谈判
三、项目采购内容、数量及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及数量 | 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 备注 |
1 | 1.医用吊塔1套; 2.便携式心电监护仪2台; 3.心电监护仪2台; 4.立体动态干扰电治疗仪1台; 5.除颤仪1台; 6.多功能检查床1张; |
四、项目采购控制价(人民币):贰拾伍万壹仟玖佰元整(¥251900.00)。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相关证明(根据投标货物所属类别相应提供,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规定免于经营备案的或者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的不需提供):①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备案证明;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②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不需提供许可和备案证明;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证明;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经营许可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文件要求:
1.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响应投标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报价材料;产品生产厂家参与响应投标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报价材料。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等材料(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集体采购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其他材料由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4.投标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按要求提供四套材料(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装订成册(包括公司三证、产品注册证、技术参数响应表、产品报价单、售后服务承诺等按以上顺序装订并提供目录)。报名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将报名材料密封,密封袋写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或盖章。
七、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地点和联系人
1.时间:****至****(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医学装备管理科办公室(综合业务楼11楼)。
3.开标时间与地点:待定。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附件:点击登录查看“两专科一中心”建设项目急诊科诊治能力提升设备采购设备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点击表格详见附件可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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