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长宁县。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子项目三:第三批次新增耕地1137.77亩,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他工程等。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0:00 至 ****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