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3.66万亩高标准农田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射阳县****点击登录查看,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根据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2)项目名称:3.66万亩高标准农田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盐城市****
(4)工程内容:在****流转土地3.66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及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实施水稻、小麦及其他农产品种植。配套水利、农业、道路、供电等相关设施。
(5)投标最高限价:9859.55万元。
(6)工期要求:365 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
(9)标段划分:上述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2.4业绩要求:无
2.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5)投标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6)投标申请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投标申请人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8)因欠薪行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限制其在射阳县境内投标。
2.6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目前无主体在建工程,须符合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
2.7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④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如有投诉经查实,自愿接受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进行处罚。
(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相关文件要求配备到位。
(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
(5)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6)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7)施工企业不得出借资质投标;不得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
①招投标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②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除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外,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3、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 50万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下列账户,并注明缴款事由。
账 户: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中国银行射阳南苑支行
账 号:****
3.2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5%。
(2)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汇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3)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7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招标文件约定。
4、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5、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6.1公告发布:
(1)发布时间:****-****
6.2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发售时间:****-****下午17:30点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本项目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传真报名等其它方式。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
投标人须在本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内,将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②营业执照;③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材料;④招标文件制作费;(以上均可使用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公司电子邮箱。(电子邮箱****@qq.com)。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制作费用:500元(售后不退,除项目终止招标外。收款账户为: 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中国银行射阳南苑支行 ,账 号:****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前向招标人缴纳);
注:请报名单位及时查看电子邮箱,了解有关事宜,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8、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射阳县****
联 系 人:刘 微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