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钢化玻璃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太原市迎泽区。项目具体改造内容为:拟对大厅顶部100块异形双层平面玻璃进行更换,更换为异形6mm+6mm福特蓝钢化夹胶镀膜玻璃,共计138㎡。
本项目投资额约为8.99万元,详细控制价及内容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以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有效年检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近一年内任意税种的任意3个月缴纳证明材料,免税的需提供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成立三年以上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七)拟派项目经理持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建筑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必须持有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为投标人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八)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九)根据上级凡采必入库的要求,如供应商未在军队采购网注册,在开标前须在军队采购网进行注册(www.plap.mil.cn)。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 12 月 23 日至 12 月 26 日。
(二)申领地点:线上申领。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近一年内任意税种的任意3个月缴纳证明材料、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2023年度审计报告(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后附签字注册会计师有效年检证明材料);
6.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7.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8.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9.投标人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10.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无在建承诺书;
11.开户银行信息(开户行、账号)。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2.封面内容:列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电话及邮箱;
3.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扫描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63.com。(邮箱最后一位为数字“2”,请务必用联系方式登记的邮箱发送,文件名及邮件名称均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全称形式,采购文件将在报名结束后直接回复发送报名资料的邮箱,请注意查收);
(五)此次采购不收取文件费。
六、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另行通知,踏勘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联系方式:另行通知。现场踏勘时,报价人须持现场踏勘签到表(询价文件附件十二)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二)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询价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踏勘,视为同意现场勘查相关结论。因未现场勘查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 12 月 31 日上午8: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31 日上午9:00。
(三)询价时间:2024年 12 月 31 日上午9:00。
(四)询价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先生、王女士
办公电话:****、****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