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试)
发布时间:****
发布单位:点击登录查看鹤山市西江大堤综合整治工程(二标) 项目经理部
招标编号:****(试)
建设地点:广东省江门市****
建设规模:本工程的任务以为防洪潮为主,兼顾排涝、交通及城市****
其他:无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鹤山市****
包件划分:共1个包件,具体为鹤山市****
计划工期:2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3 其他: 无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1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则由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设置计划工期时应明确具体的时间,以日历天为单位,开工当日不算在内。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无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 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网址:https:****)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15时30分至****15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本次招标不需缴纳招标文件费。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6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上传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招标人(异议受理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广州市****
联 系人: 廖汉灵 张利常 王晓凤
电 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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