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经河口镇莲托村村支两委通过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并报河口镇人民政府备案,决定对湘潭县****进行招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县****
2、项目概况:
①、项目名称:湘潭县****
②、项目地点:河口镇莲托村
③、项目内容:对莲托村干车组主干道修复水泥硬化,干车组主干道400米路基加固全路面铺沙石压实水泥硬化。(详见湘潭县****
④、工程预计投入资金17.5万元。
3、项目要求:
①施工方必须给施工人员全员购买意外保险,工程施工期间,应遵守安全生产操作流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均由施工方负责。②严格按照预算清单内容、甲方要求及县****
③严格按照国家的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4、付款方式:乙方全额带资(含税),工程竣工后,经甲方及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根据上级专项资金到账情况分批分次予以支付(专款专用)。
5、工期要求:要求在****前全部竣工,达到验收标准。
6、其他事项:参考本工程承包合同。
二、招标事项
1、报名时间:****10时至****17时止。
2、报名地点:河口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河口镇财政所一楼)。
3、报名条件: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资质证明,或具有5年以上建筑施工经验的个人。
②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矛盾纠纷等情况概由乙方自行协商解决
③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行许可证。单位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本人不能到位的还应出具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④村专职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及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村招投标。
⑤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
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退还。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招投标时间 :以电话通知为准。
6、招投标地点:河口镇莲托村村部
7、本工程甲方不提供现场考察,由参加投标者自行考察
报名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三、招标办法
1、本工程招标活动由河口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主持进行。
2、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身份证;代理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投标金额下浮控制在10%以内
(1)以报价最接近有效报价的平均值者中标;
(2)当出现接近平均值上下报价相等的,以低于平均值者中标;
(3)当以上2种情况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同时符合条件的,以报价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五、合同签订
1.中标单位在中标公告无异议后,签署施工合同。
2.投标单位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由第二名续上,原则上不重新招投标)。
3.中标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严禁将承包的工程倒手转包,如遇倒手转包,应视违法合同,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附则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024 年 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