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双丰村丰鑫嘉苑室外配套及二期临时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丰村丰鑫嘉苑室外配套及二期临时道路工程已由 / 经 / 备案,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海宁市****
2.2招标范围:室外配套主要内容包括:新建混凝土道路约1159m2,混凝土侧石约190m;排水工程包括:塑钢缠绕管铺设共约100m、UPVC无压埋地管铺设共约428m、各类雨污水检查井及雨水口、成品隔油井、洗衣板等。临时道路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废料填筑约2129m3,场内平整清障10900m2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本工程投资概算:约84..2万元,计划工期:60日历天。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投标人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下午15:00止,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1.1.30.163: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报名。(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s:****。
7.联系方式
地 址:海宁市****
恒力大厦9楼
邮 编: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沈先生 联 系 人: 尤女士
电 话: 271383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监督部门:海宁市****
地址:海宁市****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