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禹会区****
原采购文件中“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1、资历: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2、业绩:****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一个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业绩,须提供①合同协议书(须体现跟踪审计工作内容、规模、项目负责人名称;如无法体现的,须提供甲方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②****以来服务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合同甲方或行业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审计成果文件的关键页(包含审计报告封面、定案表等)】。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现更正为“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1、资历: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2、业绩:****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一个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业绩得15分,须提供①合同协议书(须体现跟踪审计工作内容、规模、项目负责人名称;如无法体现的,须提供甲方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②****以来服务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合同甲方或行业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审计成果文件的关键页(包含审计报告封面、定案表等)】。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原采购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供应商及时知悉,如未能及时查看影响响应的,后果自负。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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