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青县****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土壤改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2024年青县****点击登录查看财务管理股监督部门投诉电话:李明超**** 电子邮箱:****@163.com2.9其他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10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还应完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认证服务热线:河北 CA:400-707-3355;北京 CA:400-994-3319;山西吉大 CA:400-653-0200;联通 CA:****;CFCA:400-800-9888;CQCCA:****
2.2招标范围:土壤改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实施能力。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肥料登记证。
3.1.2信誉要求:评标时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其他相关扶持政策。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9:00至****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平台使用情况1)使用平台名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环节使用第三方平台。3)收费标准:项目类别:服务(货物)类:合同估算价100万以下,收费金额480元/标段;100万≤概(估)算<400万,收费金额880元/标段;400万以上(含400万),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收费。项目类别:施工:合同估算价<400万,收费金额880元/标段;400万以上(含400万),视项目具体情况收费。 4)付费主体: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2.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受理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 点击登录查看:冯工**** ****@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财务管理股
电话: ****
电子邮箱: ****@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2024年青县**** | 投标人/供应商 | 88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地址: | 青县**** | 地址: | 青县清州****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冯工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