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雪花啤酒(黔南)有限公司部分资产(125项报废设备)
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 0.995000万元
标的所在地区: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资产类别: 机械设备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上海润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受托机构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业务负责人:孙轶先 联系电话:****-384、****
转让方承诺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华润雪花啤酒(黔南)有限公司部分资产(125项报废设备)
资产类别:
机械设备
设备品种:
报废设备
名称:
详见资产明细表
设备存放地理位置:
贵州****
规格型号:
详见资产明细表
计量单位:
详见资产明细表
数量:
125
标的基本信息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无
重要信息披露:
根据评估报告,第十一项特别事项说明:
1、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的数量、规格型号、材质及重量由企业申报,评估人员仅对评估对象的外部状况进行了观察,未使用精密或专业仪器对结构进行测试和鉴定,由于条件所限,对于隐蔽部分无法实施勘察和观测,具体情况以委托人提供的申报数据和评估人员经验判断为依据,如未来企业处置上述物资时其材质及重量与实际材质及重量不符,应以实际数额为准。处置过程中发生的拆除费用、清理费用、运输费用等其他费用根据本次处置方案由买方承担。
2、委托人暨产权持有单位仅提供了本次评估涉及资产的部分设备购置合同及购置发票复印件,本次评估无法获得全部评估对象的相关购置合同及购置发票,评估人员无法核查本次评估范围内所有设备的权属。根据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设备权属声明》显示,其承诺待估资产均归华润雪花啤酒(黔南)有限公司所有,无产权纠纷,不存在抵押担保事项,如发生产权或其他纠纷由委托人暨产权持有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3、评估结论含增值税。
其它详见评估报告。
其他披露内容 :
本项目转让价格为含税价。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附件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描述
华润雪花啤酒(黔南)有限公司部分资产(125项报废设备)
资产类别:
机械设备
设备品种:
报废设备
名称:
详见资产明细表
设备存放地理位置:
贵州****
规格型号:
详见资产明细表
计量单位:
详见资产明细表
数量:
125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无
重要信息披露:
根据评估报告,第十一项特别事项说明:
1、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的数量、规格型号、材质及重量由企业申报,评估人员仅对评估对象的外部状况进行了观察,未使用精密或专业仪器对结构进行测试和鉴定,由于条件所限,对于隐蔽部分无法实施勘察和观测,具体情况以委托人提供的申报数据和评估人员经验判断为依据,如未来企业处置上述物资时其材质及重量与实际材质及重量不符,应以实际数额为准。处置过程中发生的拆除费用、清理费用、运输费用等其他费用根据本次处置方案由买方承担。
2、委托人暨产权持有单位仅提供了本次评估涉及资产的部分设备购置合同及购置发票复印件,本次评估无法获得全部评估对象的相关购置合同及购置发票,评估人员无法核查本次评估范围内所有设备的权属。根据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设备权属声明》显示,其承诺待估资产均归华润雪花啤酒(黔南)有限公司所有,无产权纠纷,不存在抵押担保事项,如发生产权或其他纠纷由委托人暨产权持有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3、评估结论含增值税。
其它详见评估报告。
其他披露内容 :
本项目转让价格为含税价。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华润雪花啤酒(黔南)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贵州****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华润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交易条件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后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截止日(以到账时间为准)前支付保证金人民币0.29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物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物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其支付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后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5、受让方在交易所《资产交易凭证》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受让方在支付交易价款的同时需向转让方支付安全拆运保证金0.1万元。待正常拆运清理完毕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出申请后无息返还安全拆运保证金。 6、本项目设备交付地为标的展示地,受让方应在联交所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自查的拆除、运输工作,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受让方需自行提取标的物,标的物的现场拆除、装卸、搬运、运输、垃圾清运等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负担。前述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发生损坏房屋、建筑物或侵害转让方权益的情况,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承担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之责任。受让方需按安全协议要求做到场地平整,并将所有材料、拆除垃圾清理干净。 7.本项目为现状转让。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规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8.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的同时须提交意向受让方书面承诺: (1)受让方应符合标的资产收购政策规定,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标的。具备或委托具备相关拆除资质的第三方,如因无拆除资质导致交易无法进行,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2)已完全了解政府有关部门对标的资产拆除报废的相关规定并认可标的资产状况,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3)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收标的资产并且完成标的资产的现状转让及交接,同意本次标的资产在转让方仓库现场办理交接,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自行从转让方仓库中提取,标的资产离开仓库即视为交易完成。由受让方自行组织运输事宜及承担相关交通安全责任。 (4)同意交易所在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汇至转让方指定银行帐户。 (5)同意在支付交易价款的同时向转让方支付安全拆运保证金0.1万元。 (6)同意在交易所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移交和清单的签字交接。 (7)同意在交易所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自行将标的资产全部从现存放地运走;同意按照经转让方确认的拆除范围并在转让方划定的拆除区域内进行施工,施工完毕自行将拆除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并按要求做到场地平整,并将所有材料、拆除垃圾清理干净。 (8)同意自行承担标的物的现场拆除、装卸、搬运、运输、垃圾清运等一切费用,自行承担前述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同意如有发生损坏房屋、建筑物或侵害转让方权益的情况,承担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之责任。 (9)同意转让方在拆运完毕、现场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开具发票。 (10)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 9、本项目为现状转让,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 10、本项目转让价格为含税价格,转让方将按照成交价格向受让方开具相应发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0.290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5 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展示时间 | 挂牌公示期内的工作日上午9:30---下午16:30 |
展示地点 | 贵州**** |
联系人 | 李林 |
联系电话 | **** |
附件 | |||||
序号 | 名称 | ||||
1 | 资产清单.pdf |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