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省干道监控设备项目(三期)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根据采购人来函,本项目在经过核心产品审查后,有效的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为2家。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家数不足3家,不符合采购文件5.3.10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规定。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采购人要求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根据采购人来函,本项目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家数不足3家,不符合采购文件5.3.10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之规定。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乐山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老师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