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招考办车辆租赁定点服务资格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市招考办车辆租赁定点服务资格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0.92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市招考办车辆租赁定点服务资格采购项目(二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市招考办车辆租赁定点服务资格采购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市招考办车辆租赁定点服务资格采购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 12月 25日 08时 30分到 2025年 01月 02日 16时 30分
获取方式:
- 邮箱报名:供应商在报名截止前将(1)营业执照(2)法人资格证明(3)法人授权委托书(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发送至邮箱:****@163.com
- 现场报名:供应商须携带(1)营业执照(2)法人资格证明(3)法人授权委托书(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辽宁省沈阳市****
售价:500元/本(现金或电汇,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1月 06日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辽宁省沈阳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01月 06日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辽宁省沈阳市****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沈阳市招考办车辆租赁定点服务资格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9,200.00元/年
最高限价:409,200.00元/年
采购需求:沈阳市招考办车辆租赁定点服务资格采购项目(二次),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之日起至 2025年 12月 31日。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三)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四)其他补充事宜: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0**** 0009 38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沈阳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
联 系 人: 王硕、郝玉、司丹丹、宋长鑫、张杨
电 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