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恩施市**** |
恩施市****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恩施市****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截止时间**** 09:00:00(北京时间)。
修改为:“4.2.1:**** 09:00:00(北京时间)”。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_一次性汇总)-评标办法前附表-2.2.2(3)-技术评审-4.质量保证措施-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提供施工方案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根据方案的完整性、科学合理性、针对性、施工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加 1-2分;最高得 4 分。
修改为:“4.质量保证措施-提供工程质量控制目标、质量保障措施等方案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根据方案的完备、合理,针对性程度加1-2分;本项最高得4分。”
以上修改内容详见最新版本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最新版招标文件为准,并自行下载。
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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