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医疗废液处置服务需求,现面向社会开展询价采购工作,现邀请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或企业参与询价。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医疗废液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址:点击登录查看。
三、参询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以上内容需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参询人须提供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上述信用信息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资质要求:参询人须具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其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HW49(900-047-49)(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4、业绩要求:具备近三年内医疗或化学废液处置相关服务经历不少于1份(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四、公告时间
****至****
五、报名时间
参询人可于****(上午8:00-11:30,下午14:30-16:30)携带报名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资质证明材料等)到点击登录查看后勤楼二楼集中采购办公室进行报名。
报名及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六、询价会时间、地点
时间:**** 上午9:30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城北院区后勤楼二楼会议室。
(如有变动会另行通知)
七、其他有关事项
1、报价形式:包含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设备、材料、人员、技术支持、税费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报价函格式自拟,以废液每吨处置单价进行报价(服务期三年)。
2、参询人在询价会当日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资格证明材料(详见参询人资格要求)、法人证明材料(若为代表人到场开标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报价函到场,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正三副,封装后现场开封),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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