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 18:00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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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二-水利水电-施工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仙桃市**** 编号:02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仙桃市**** 1、施工标段联合体设定不合理,施工标段的第4、5标段接受联合体,而同样为施工标段的第6标段却不接受联合体。第6标段招标范围为郑场、三伏潭、长埫口、郭河、杨林尾5个镇的水厂改造扩容,项目涉及面与4、5标一样都非常广,完全可以一样设为接受联合体,因此第6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要求不合理。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2、施工标段金额相差过大,存在“设置业绩门槛”的嫌疑,第4-5标段为管网改造安装施工,第4标段招标估算价为7128.49万元,第5标招标估算价为2949.28万元,标段金额相差一倍还多。如此划分施工标段,完全不合理也毫无公平公正可言。首先从项目本身来说,项目共有24个地方的管网安装,几乎涉及到仙桃所有乡镇,业主完全可以根据分布片区****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3、联合体单位由以往的两家增加到三家,本次招标前期我方与业主沟通希望项目设联合体,但是被业主一口否决并明确表示不会设联合体。然而此次招标公告不仅设联合体,更是将联合体单位由以往的两家单位增加到三家单位。这种随意变动且不同以往的设定背后肯定有人在操作和推动,是否是因为两家都想中标的公司私下达成某种协议后,通过人为操作将联合体单位由以往的两家单位增加到现在的三家单位。总之此次招标公告的联合体设定的目的让人存疑,难以服众。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4、施工标三个标段拦标价的设置差异性太大,做为同一个项目,施工地点是固定的,招标方应全盘考虑,将相邻的乡镇或相近的金额合理的分配到每个标段,但现招标文件的制订,明显是不合理、不科学的。综上所述,让我公司实在不理解,严重质疑该招标文件制订存在的合理性公平性、合法性。招标文件的制订存在明显的排它性、人为操作性,严重影响到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同时也严重影响了仙桃市****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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