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涵江区支行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工程
递交时间:**** 13:08
文件编号 | ****001Z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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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09:00:00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http:****)在线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298,049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简易评标法 |
开标时间 | **** 09:00:00 |
开标地点 | 涵江区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待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涵江区支行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工程”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现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涵江区支行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工程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一、更正如下: (1)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修改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总价的10%(不含暂列金、暂估价);预付款支付期限: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1)凡是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发包人不得预付工程款;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从第一期工程款支付开始扣回,按预付款的支付比率乘以当期完成工程造价计算扣款金额,并且应在工程款支付至合同造价的80%时全部扣回预付款。 (2)招标文件第8章、“二、投标函附录”中“预付款额度”修改为:为签约合同价的 10 %。 (3)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均修改为:**** 09:00。 本“补充通知”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