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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对广西医科大学玉林校区多媒体设施采购项目(GXZC2024-G1-005795-CGZX)质疑答复书 桂政采函〔2024〕374号

广西玉林 全部类型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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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采函〔2024〕374号

质疑答复书

质 疑 人:南宁市金恒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

法定代表人:杨静琴

委托代理人:莫灿坤

本中心于****收到《质疑函》,质疑人对广西医科大学玉林校区多媒体设施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共3项: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需求货物1“激光投影机”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1”“▲2”“▲3”“▲4”“▲5”的内容,与松下PT-LMZ460C型号参数完全一致,具有明显的倾向性;货物4“教学无源音箱”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1、额定噪声功率……”的内容带有限制意味,有严重的指向性、排他性;货物10“86英寸交互智能平板”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多项带“▲”参数写法完全是为“希沃”品牌量身定做,与“希沃”品牌检测报告完全一致,响应的不足三家,具有严重的品牌指向性。质疑人请求对质疑事项有关采购文件内容进行修改。

本中心认为:质疑事项3部分成立,质疑事项1、2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一)规定,本项目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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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广西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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