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2025年度全渠道运营中心快递配送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供应商主要负责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全渠道订单平台的订单地址配送范围审核、配送物料核对及打包、每天至少两个批次将快件揽收分拣分发、寄件物品配送、异常派送件处理、客诉处理、系统对接、物流数据支撑等工作。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或实际执行达到中标份额上限止,以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划分2个份额,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 综合排名 | 预估中标份额(万元,含税) | 备注 |
1 | 第一名 | 1050 | 70% |
2 | 第二名 | 450 | 30% |
注:以上份额为预估金额,框架协议金额(含税)=预估中标份额(含税)*系数,实际结算金额以中国电信山东分公司实际下发订单为准。
系数=中标人盲投1kg(含)内全国国内报价(元/单)/盲投1kg(含)内全国国内报价的最高投标限价(元/单)。
1.3 项目实施地点:全国范围内(新疆、西藏除外)。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1)盲投1kg(含)内全国国内报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为5.70元/单;
(2)盲投1kg以上每增加0.5kg报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为4.72元/单。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身份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扫描件。
2.2 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快递业务的分支机构名录)、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个单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快递收派服务类项目业绩。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如为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每份合同均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如合同中未体现金额,须提供相应的发票,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
(2)如为框架协议,时间以订单时间为准,金额以订单(或发票)累计金额为准。每份合同均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相应订单(或发票)扫描件,多个订单(或发票)对应一个框架协议的,视为一个合同。
(3)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
(4)订单是指由原合同甲乙双方盖章的结算证明材料。
2.4 系统对接能力: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具备物流订单系统对接能力,满足物流信息的系统对接自动获取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2.5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7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 代理商/加盟商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加盟商投标。
2.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8: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 发票领取
步骤1:登陆网站: https://www.ccs-ibidding.com/ebidding/login;
步骤2:首次登陆网址的供应商需进行信息填写;
步骤3:供应商登录系统后可在“投标管理”-“订单查询”处下载发票。
4.4 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本项目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3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4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6.2 检测相关费用: /。
6.3 样品需粘贴投标单位名称、对应样品名称、规格型号,样品清单如下:XXX。
6.4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样品应满足相关技术、性能指标要求,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产品的检验、检测权利。
6.5 如投标人中标,其供货产品质量应等同于或优于投标样品质量,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6.6 样品具体归还日期及方式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中标人的样品不予退还)。样品应符合本项目技术规格要求。样品将作为评标依据之一,如未按要求提交的,将影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7. 投标人注册
7.1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济南市****
邮 编:250101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监督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济南市****
邮 编:250101
联 系 人:张敏/曾叶凡/李连杰
电 话:****/****
电子邮件:****@chinaccs.cn/****@chinaccs.cn
传 真:****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10.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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