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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12,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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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品牌型号:日立 设备数量:1 载重:1500Kg 层/站:6 设备类型:电梯 电梯启用时间:2019年 特殊服务要求及配件费用:0 | 两年电梯维保 | 1 | 12,000 | 项 |
商务需求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双方须签订服务合同,如一方无故提前终止协议,需无条件地支付一个月服务费的全额作为违约金给对方。 |
2 | 维保合同期内,维保单位按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保养要求派出保养人员每15日一次对业主方电梯进行保养,保养项目详见《保养项目表》。提供电梯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在30分钟内抵达现场进行处理;发生电梯困人故障时,派员在30分钟内赶赴现场处理。在修理完毕后,维保单位应将电梯故障原因及修理结果通知电梯业主方。 |
3 | 维保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维保工作的有关程序,保证电梯符合现行法规规定的安全使用状态下运行。为电梯业主方完成特种设备监督部门规定的年度安全检查,并保证通过其中按有关电梯法规规定的安全及质量检查。 |
4 | 如有必要更换电梯零件,维保单位应及时通知电梯业主方。维保单位应按维修项目的标准收费,零件由维保单位优先供应给电梯业主方,由电梯业主方负责所有零件更换的材料费。 |
5 | 向电梯业主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电梯业主方提供电梯维保工作单,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
6 | 维保单位不得以任何分包、转包或其他方式将合同约定的维保工作交付第三方负责。 |
7 | 维保单位派出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8 |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免除赔偿责任。 |
(五)议价发起时间:****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服务期限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2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 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 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 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杜生 ****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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