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采购内容及预算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人民币) | 采购数量 | 服务期限 |
电梯设施设备维保服务(设备清单见附件1) | 47700.00元/年,三年合计143100.00元。 | 一项 | 合同期限三年,一年一签 |
1.服务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同时需要提供电梯设备零配件及易损件的报价清单。
2.项目询价起止日期:****—12月30日。
二、商务要求
(一)服务方式
1.服务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2.服务要求:要求中标单位对学校所有电梯设施设备提供管理维护服务,确保电梯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具体维保设施设备清单及维保要求详见附件1:学校电梯设施设备清单及维保要求。
3.服务承诺:要求中标单位提供服务承诺函,每半月对电梯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承诺紧急情况应20分钟内到达现场。
(二)付款条件和付款方式
1.成交服务商在合同期间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按季度报账结算,更换必需的零配件或易损件经双方确认后按照实际产生费用结算。
2.凭以下有效文件原件由采购人支付款项:
(1)合同;
(2)与服务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3)服务验收报告;
(4)更换配件清单。
三、服务商资格
(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
2.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的证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其他资格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递交遴选资料目录清单
1.目录(自行拟定目录及编制页码)
2.资格审查及符合性检查文件(按本公告第三点“三、服务商资格”提供)
3.投标书(格式自拟)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书(格式自拟)
5.服务方案(工作计划、服务保障措施、服务网点、服务承诺、售后服务等,格式自拟)
6.企业资质(行业相关证书、体系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
7.人员架构及人员资质(学历、从业资格等)材料(格式自拟)
9.企业同类业绩(合同、供货清单等)及客户评价(格式自拟)
10.报价表(格式自拟)
11.服务商信用分值(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服务商诚信分截图)
12.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零配件及易损件的报价清单等)
(一)有意向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请于****下午15:00前向我单位提交纸质报价文件(纸质文件请递交至学校门卫室)。地址:广州市****点击登录查看门卫室,联系人:黄老师;电话:****.
(二)参加比选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密封,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资格审查文件(供应商符合“三、服务商资格”的证明材料),满足带“★”的承诺书及服务方案;
2.报价包含以下费用:电梯设施设备维保服务费,人员经费、交通费、项目税费。另附相关电梯设施设备零配件、易损件报价清单。
注:参加报价供应商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供应商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五、评审办法
(一)我单位组成询价项目评审小组,按照公告要求对参与询价的供应商提交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二)综合评审。询价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审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评审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作为候选单位,学校将视情况进行电话磋商或预约实地考察,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
六、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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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点击登录查看电梯设施设备清单及维保要求
一:电梯维保设备清单
场地 | 梯号 | 型号 | 层站(站/门)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教学楼 | 3-6号 | 日立LCA | 5/5 | 4 | 台 | |
饭堂观光梯 | 9号 | 莱茵电梯 | 4/4 | 1 | 台 | |
饭堂内部梯 | 7号 | 日立LCA | 4/4 | 1 | 台 | |
宿舍 | 8号 | 日立LCA | 7/7 | 1 | 台 | |
行政楼 | 1-2号 | 日立LCA | 6/6 | 2 | 台 |
二:维保要求
乙方对维保设备运行进行严格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维修保养规则,制定合理的维保计划,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执行,维保人员应认真监测系统运行状况,详细记录异常情况,及时维修。
1、按国家有关规范和要求,配合甲方需求,派专业人员对系统定期检查,测试,清洁保养,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1)对维保设备按维保计划进行维保。详细填写维保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或修复,并作为考核维保工作的依据。
(2)遇节假日、重大事件时,对电梯进行全面严格检测,如发现故障或问题,要及时排除修复,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3)配合甲方做好迎接上级对电梯设备检查的准备工作,做好设备的检测维护,提供迎检所需材料,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合适的解决方案,经甲方批准后落实。
(4)保障维保设备的信息安全,建立严格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提供保障、提高信息安全的方案。每月至少1次针对信息安全问题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排除,并填写详细的信息安全检查记录单。
2、提供24小时维保热线,服务期内随时接受甲方的服务请求;接到甲方服务请求后,派专业工作人员2小时内到达现场。
(1)如遇故障导致电梯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或出现困人情况出现,维保单位应在20分钟内立即安排技术人员赶赴现场查看并处理问题。
(2)维保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后需持续工作直到设备正常运行,一般故障应当在12小时内修复;如需等待购买配件或因设备本身等原因不能及时修复的,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在此期间,电梯停用不得超过7天。
(3)电梯设备修复后必须由甲方相关人员确认,并记入设备维修(更换)记录单。
3、设备更换:维护保养过程中需购买、更换设备或配件的,应事先向甲方报告,由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维修或更换。若乙方为了确保系统或设备正常运行,应急修复需立即更换设备或配件,费用在200元(含200元)以内由维保单位承担,费用在200元以上500元以内的,必须在事后及时向甲方报告,更换后的损坏件应交由甲方查验。更换的设备(或器件)的型号参数不得低于原设备(或器件)型号参数,并记入设备维修(更换)记录单。
4、负责维修服务期内因保养不当所造成的损坏件的免费调换。并根据需要安装调换。
5、因受托方保养不当造成停梯,若在七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该电梯运行,免收该台电梯设备一个月的保养费;若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该电梯运行的,免收该台电梯设备一年的保养费。
6、配合政府部门对维修服务期内所保养的电梯设备实施年检,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对检测检验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7、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详细的工作计划与人员安排,对每次检修、保养工作要认真做好记录,并交甲方相关人员签字。
8、维保单位应切实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在检修保修中发生人身、设备及第三者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乙方必须同甲方签订保密协议,乙方不得对甲方信息进行查询、下载,不得泄露甲方工作秘密。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单位展开维保工作,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单位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