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锦西石化公司烷基化装置副产硫酸委托加工再生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锦西石化公司烷基化装置副产硫酸委托加工再生技术服务已由点击登录查看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规模及标准等基本情况: 烷基化装置副产硫酸(硫酸浓度≥85%)5000吨委托加工再生;锦西石化公司不对数量做承诺,回运成品硫酸(硫酸浓度≥98%,满足GB/T534-2014工业硫酸优级品技术要求)量不低于接收废酸总质量的90%。处置量以锦西石化公司实际过磅量(废酸量)为准,成品硫酸回运量同样以锦西石化公司实际过磅量为准。
运输硫酸槽车须装备车载卸车泵和卸车软管及10米一体静电接地线,车载卸车泵和卸车软管要求完好无漏点,10米一体静电接地线要求完好可报警,具备一周内送货350吨能力。装车要求以双方现场对接协商后确定。
2.2交货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锦西石化公司厂内烷基化装置。
2.3工期:每批次副产硫酸外运需要由锦西石化公司提前1日通知投标人,投标人需要保证第二日安排车辆到锦西石化公司转运;投标人保证成品硫酸按日连续转运;且每日不低于70吨,具备一周内送货350吨能力。
2.4合同有效期:2024年合同生效之日至****。
2.5招标范围为:烷基化装置副产硫酸(硫酸浓度≥85%)5000吨委托加工再生;回运成品硫酸(硫酸浓度≥98%,满足GB/T534-2014工业硫酸优级品技术要求)量不低于接收废酸总质量的90%。
2.6 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3投标人资质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类别必须包括HW34
废酸(废硫酸)(251-014-34),许可证核准经营规模不小于30000吨/年。(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3.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生产品种为硫酸。(提供备案证明原件扫描件)
3.3.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登记品种含有硫酸。(提供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3.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且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如投标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与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道路运输协议(合同),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且协议(合同)有效期应满足再生服务时间要求。(提供道路运输协议(合同)扫描件及对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5人员要求:驾驶员具有危险货物运输驾驶资质,押运员具有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3.6业绩要求:****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5000吨及以上副产硫酸(硫酸浓度≥85%)委托加工再生销售业绩及至少1份硫酸销售业绩,以销售合同为准(提供合同及发票原件扫描件)。
3.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公司级或企业级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8投标人自****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出现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可能影响本次合同履行的法律纠纷,未被集团公司限制交易或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未被列为集团公司、锦西石化黑名单,以及被行政部门做出行政处罚,投标人在石油石化装置中无不良业绩记录,以上情况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3.9省外投标人需要书面承诺,若因辽宁省规定或各级政府特殊原因,危废转移联单手续无法按期办理、不能满足招标人工期要求时,即使中标,也同意、自愿放弃本次中标人资格;本次公开招标中标人顺位至下一投标人。
4.1(B)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17时至****2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
②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 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为每套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可在订单详情中通过微信扫码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6.3,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1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操作路径:登录http://www2.cnpcbidding.com→个人中心→订单列表→订单详情→投标保证金详情)。
5.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8时3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上发布。(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 |
地 址:葫芦岛市**** | 地 址:沈阳市**** |
邮 编:125001 | 邮 编:110031 |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 联 系 人:李明庚 范涵冰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cnpc.com.cn/ ****@163.com |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