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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6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控制单价(元)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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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为确保点击登录查看(简称采购人)救护车和公务车的正常使用,结合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拟对医院的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进行采购,为采购人车辆提供维修和保养服务。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为采购人做好相关服务工作。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为确保我院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我院实际需求,拟对医院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进行采购,为采购人的公务用车(共9辆)提供维修和保养服务。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为我院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 60,000 | 1 | 项 |
二、服务范围
各种车辆(包含电动车),各种维护、小修、中修、大修、车辆年检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三、送修手续
(一)送修车辆时,采购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以下简称“维修单”)。维修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牌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采购人签字后交给供应商,供应商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二)供应商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采购人,在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三)对采购人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认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四、维修费用
(一)维修费总金额 = 维修项目工时费 + 维修材料费;
(二)维修材料费 = 维修材料进货价 ×(1+10%),乙方进货价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格;
(三)维修项目工时费 = 项目工时费标准 ×(1-20%); 维修项目工时费标准以《广州市公务车维修项目工时费标准》为准。工时费包括小修、中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五、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一)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提供结算清单,交予甲方经办人签字。
(二)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符合送修要求,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
六、维修质量保证
(一)维修车辆自出厂日起,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按交通部颁发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的质量保障期限执行,即: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20000公里或100天,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2000公里或10天,二级维护5000公里或30天,均以先达者为准。
(二)在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供应商保证维修所用材料配件是正厂生产的合格新品。
(四)为了双方保持长期合作共赢、相互支持信任,供应商愿为采购人提供超值的质量保障,即在国家质量保证期基础上供应商承诺对车辆维修所更换的主要机械零配件保修壹年服务。
商务需求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供应商具有广州市**** |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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