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沈海复线宁德漳湾至连江浦口福州****
发布日期: **** 11:09: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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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 15:38:48.0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项目简介:本项目提升改造设计桩号由K49+565.5_至 K50+900_(运营桩号由K595+750_至K597+084.5),长约1.335km,合同造价****元,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设计时速为100km/h,工期6个月,主要工程数量含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景观绿化等提升改造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招标范围:
此次招标沈海复线拱头至大帽山段提升改造工程劳务分包,分包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本工程范围所有路基、路面、交通安全实施、景观绿化劳务相关工程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维保、环保、文明施工现场等工作,及完成以上工作所需要的全部施工工序及完成这些工序所需要的全部辅助工作。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十一师集采平台合格分包商名册中;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施劳务分包资质
3.3企业信誉良好,且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投标人需具有相关施工经验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本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为名义数量(详见报价清单工程量),此工程量不作为结算依据,仅作为投标和评标使用。结算时依据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核定,最终确认单价不做调整。
3.6投标人不得将中标的任务抽取管理费用后进行转包或分包,否则项目总包方有权终止其协作协议,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获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招标公告时间为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网站 (http:****)进行报名投标。
5.标书费:
(1)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元(大写金额:/),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概不退,只提供收据;
(2)标书费需按招标人要求打入指定账户。
(3)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账号:********
开户行:建行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行号:****
6.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投标人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网站(http:****)系统中。投标人未按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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