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上午10:00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点击登录查看伍家坊水泥用石灰岩矿北采区+400米标高以上剩余石灰石废石公开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点击登录查看伍家坊矿区北采区+400米标高以上拟有偿化处置的383035.46立方米剩余石灰石废石,位于清流县城北东45°方向,直距24公里,行政隶属清流县嵩溪镇伍家坊村管辖。剩余石灰石废石位于三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伍家坊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采矿权(证号C********)范围内北采区+400米标高以上,面积:0.8959平方公里,范围由以下9个拐点坐标组成,详见表1。
表1:废石范围拐点坐标一览表(国家2000坐标系)
直角坐标 | 地理坐标 | ||||
拐点号 | X | Y | 拐点号 | 东经 | 北纬 |
a | ****.9610 | ****.3980 | a | 116°55′47.874″ | 26°18′14.733″ |
b | ****.9620 | ****.2290 | b | 116°56′17.429″ | 26°18′14.746″ |
c | ****.9520 | ****.2290 | c | 116°56′17.435″ | 26°18′03.991″ |
d | ****.9520 | ****.0490 | d | 116°56′17.933″ | 26°18′03.991″ |
e | ****.1420 | ****.0490 | e | 116°56′17.944″ | 26°17′43.266″ |
f | ****.1420 | ****.5790 | f | 116°56′16.666″ | 26°17′43.266″ |
g | ****.7520 | ****.2490 | g | 116°56′12.148″ | 26°17′42.341″ |
h | ****.6020 | ****.8830 | h | 116°56′10.947″ | 26°17′38.794″ |
i | ****.5870 | ****.3980 | i | 116°55′47.895″ | 26°17′38.783″ |
最低开采标高:+400m,面积:0.8959km2 |
二、竞买人资格:已在清流县境内注册并纳税的企业。竞买人报名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一)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授权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三)竞拍承诺书:承诺本企业无失信行为,符合竞买资格,竞得后愿意履行竞得人的各项义务;(四)商业银行出具的竞买保函:竞买保函格式不限,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有效期限从报名参与竞买之日起算不少于60日,受益人为清流县自然资源局,担保范围须包括:拍卖成交后,竞得人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拒签《废石出让协议书》、逾期或不缴交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等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不履行竞得人义务等行为。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律加盖单位公章。
三、拍卖方式及成交确认:拍卖会以起拍价185.01万元为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时,先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和加价幅度后,竞买人按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加价竞买(低于加价幅度的竞价无效),拍卖师可随时调整加价幅度,确定竞得人后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四、重要风险提示:
(一)本次拍卖会标的为水泥用石灰岩矿废石,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自行到废石堆场了解标的物本身及周围有关情况。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数据均由调查及评估单位提供,仅作参考。买受人自行承担交易、移交、运输等风险及费用,因此实际数量可能与调查及评估单位提供的数据存在差值,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充分评估上述存在差值的风险,拍卖一旦成交,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均不作调整及退补。
(二)竞买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对已报名参与竞买者,视为已进行现场察看,悉知废石堆场现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产业政策,对本次拍卖的水泥用石灰岩矿废石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五、其他事项:
(一)成交后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废石出让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要求缴清全部的拍卖成交价款。
(二)本公告未载明的事项,以拍卖文件为准。
看样电话:****赖先生
报名、展示时间:即日起至****17:00止
报名地点:清流县****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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