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挂牌时间 | ||
**** | 淄川区**** | **** 至 **** | ||
挂牌价格 | 2.1万元 | |||
项目实施主体 基本情况 | 名称 | |||
住址 | 淄博市**** | |||
联系人 | 李庆新 | 联系电话 | **** | |
流转(需求)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展示时间 | 标的展示地点 | ||
标的性质 | 其它 | |||
标的明细 | 其他类型 | |||
标的说明 | 经民主决策,现采购25千克的面粉42袋,98元/袋;5千克的大米42袋,70元/袋;5升的花生油42桶,145元/桶;调味品礼盒包括500毫升醋1瓶、500毫升料酒1瓶、500毫升生抽1瓶、180毫升芝麻香油1瓶、668克蚝油1瓶共42盒,59元/盒;5千克后肘肉42袋,128元/袋;预计含税总价2.1000万元,竞价步长为0.1万元。一、竞争主体在参与竞价前需携带样品至贾石村,经村委管理人员确认产品合格后方能参与竞价;未经确认私自参与竞价并竞得者,报价无效,取消竞得资格,由项目实施主体进行保证金处置;本项目再次交易时,未履约竞得人不得参加。二、质量和验收要求:供货商品需与提供样品一致,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出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无条件退换,价格按实际结算为准。经村委人员验收合格。三、售后要求:竞得人需按项目实施主体的要求及时送货到指定地点,承担运输费和装卸费等费用,出现质量问题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付。四、合同签订:结果公示期结束后25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否则视为弃标,由项目实施主体进行保证金处置。 | |||
流转(需求)要求 | ||||
重大事项披露 | 项目竞争主体参与交易,即视为已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交易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 |||
流转(需求)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 | 洪山镇村级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 ||
批准内容 | 同意挂牌 | |||
估价(预算)依据 | 机构 | |||
日期 | ||||
价格 (万元) | ||||
备案单位 | ||||
交易条件 | 熔断价 | 无 | ||
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 |||
与流转(需求) 相关其他条件 | ||||
项目竞争主体资格条件 | ||||
优先购买权人 | 无 | |||
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成交后由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审查 | |||
挂牌 相关要求 | 挂牌方式 | 网络连续竞价 | ||
竞价方式 | 反向(减价) | |||
报价时间 | ****00时00分至****09时00分为自由报价。****09时00分后为延时竞价。 | |||
网上报名 | ****至****(09时00分前截止) | |||
收费标准 | ◆免费 | |||
其他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 | 是 | ||
交纳金额(万元) | 0.42 | |||
交纳方式 及时间 | 进入淄博市**** ****09时00分 竞买人以“交易乙方”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请使用系统预留的单位户名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以“自然人”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请使用系统预留的注册人开立的银行账户交纳。 | |||
退付方式 | 未竞得主体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系统自动原渠道退付交易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
联系方式 | 监督方 | 洪山镇村级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 ||
联系人 | ||||
电话 | **** | |||
交易机构 | ||||
联系人 | 孙建 | |||
电话 | **** | |||
技术咨询电话 | 400-998-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