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信用卡清收服务,提高清收效率和质量,点击登录查看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信用卡司法清收合作单位项目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
随着信用卡业务的快速发展,逾期账款的清收工作日益重要,为有效降低不良资产率,保障金融资产安全,我分行需要与专业的清收供应商合作,高效完成半年度信用卡不良资产清收工作的挑战;温州分行拟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2025年上半年信用卡不良资产清收合作单位采购,合作单位工作内容包括:信用卡不良清收诉前调解、诉前保全、赋强公正、支付令、立案诉讼、立案执行、仲裁、法律文书起草、调解开庭撤诉等一系列法律服务。
现采购信用卡司法清收合作单位项目的合作服务,根据实际执行期产生的数据据实结算。
1.2 投标供应相关资质要求:
1.2.1本项目供应商须有同类服务连续作业经验,提供年限合作协议等作为佐证材料(机构与同业A合同有效期为****至****,合作年限精确到月份,累计12个月即为连续满1年;与同业B合同有效期为****至****,累计24个月即为连续满2年。以此类推)。
1.2.2 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近三年企业营收为“+”值。
1.2.3 本项目供应商需有同类业务合作法院/仲裁委员会/公证处/调解中心等司法渠道,需提供对应渠道出具的同类业务司法文书作为佐证材料。
1.2.4 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银行的信用卡/银行贷款/小额贷款类清收服务案例。
1.2.5 本项目供应商应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1.2.6 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2.7 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能够及时响应客户需求,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报名要求
2.1 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2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3 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3:59止。
四、报名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章女士,联系电话:****转526105,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其他时间请勿打扰)。若有意向请将供应商资料于征集截止时间前提交至****@qq.com邮箱。
报名要求:
1.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四项:
材料1:《信用卡不良资产委托律所代理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
材料2:兴业银行信用卡不良资产委托律所代理服务项目信息收集表
材料3:供应商准入信息导入模板
材料4:承诺函
以上四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附件,提交材料1-3按照要求填写好(不要另存为PDF格式),无需加盖公司(单位)公章。材料4提供加盖公司(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PDF扫描件。
2.提交资料所发送的邮件名称如下:《信用卡不良资产委托律所代理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请仅发送一封邮件,拆分发送多封邮件视为无效应答。
3.提交供应商资料大小不超过40M。(提交的邮件附件总大小超过40M自动拦截视为无效应答,附件请勿通过第三方邮箱转存附件)
五、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符合资格要求、报名要求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本次市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仅为调研市场情况发起。若需后续对接,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未予联系的报名者,我行将对材料予以保密。
3.本次市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材料1:《信用卡不良资产委托律所代理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docx材料2:兴业银行信用卡不良资产委托律所代理服务项目信息收集表.xlsx附件3:供应商准入信息导入模板.xlsx附件4: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