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78524 万元/年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出租底价1.78524万元/年。租金无递增。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是 |
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无递增。租金一年一付,从第二期起,租金于上期租金到期前一次性付清。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在招租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满后10个工作日内凭到账信息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租期按照合同约定之日起计算。 | 出租用途 | 商业、办公、仓库、轻餐饮。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租金确定和支付方式:以不低于招租底价的最高报价为首年租金。租金无递增。租金一年一付,从第二期起,租金于上期租金到期前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 2、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按成交价的20%并以进一法取千位整数计算(不低于0.4万元),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买方报名,则该竞买方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 4、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5、其它费用: 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6、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7、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即原承租方腾空后,移交使用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方自行修缮、弥补并承担费用;出租方不参与处理承租方与小区业主、业委会、物业等关系,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处理,并履行相关管理公约;相关风险承租方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8、承租方须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并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出租方对承租方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 9、本租赁物属国有资产,租赁期间如遇出租方自身使用需要或政府行政行为、城市建设工程启动、拆迁、公共利益等,须无条件终止本租赁协议,租金按实际使用日期结算,租金余额、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 10、该商铺的装修方案需经出租方及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商铺内不得使用明火,气味、噪音、油烟及废弃物不对车站产生影响并满足消防、运营安全的要求,保证客流疏散通道的畅通。 11、承租方可开展招商经营管理,但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他人。 12、承租方负责做好房产安全及美化工作,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并积极配合落实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整改要求。 13、标的物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方竞得,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方工作方面的复杂性与不可控性,如因标的物腾空原因造成实际租赁期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重新明确租赁起始日期。如在原租期届满之日起超过三个月,原承租方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标的物时,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标的物,承租方也可提出解除租赁关系,出租方所收款项全部无息退回,除此之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 14、租赁期限届满,如出租方仍要对外出租的,承租方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15、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
租期 | 5年 |
有无免租期 | 无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意向方未在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可以参加招租活动(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网站,意向方须提供对应的网站截图为准)。 3、意向承租人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2024年12月止的前整两年时间)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参加租赁竞价活动(以提供公告日之后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或个人信用报告为准,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为不合格)。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0.4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