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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业务公告
竞价单编号:****
点击登录查看就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到 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北京局唐山车务段贾庵子站集装箱办理站 承运业务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承运业务类型:国内承运
2. 运输方式:火运
3. 币种:人民币
4. 承/倒运数量:200,000
5. 发货地: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6. 到货地: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北京局唐山车务段贾庵子站集装箱办理站
7. 报价单位:元/吨
8. 交货日期:**** 至 ****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 08:27:46
四、竞价主要条款
集装箱租赁服务协议
合同编号:
竞价编号: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唐山】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合作背景
鉴于甲方因地方环保要求及稳定的煤炭资源需求,大量煤炭需要通过敞顶集装箱进行运输;乙方拥有铁路货场、敞顶集装箱及相关装卸和运输敞顶集装箱的配套设施设备和服务。
二、合同标的
乙方有偿为甲方提供铁路运输敞顶集装箱(以下简称“敞顶箱”)及相关配套服务,由淮河能源控股集团煤炭销售中心(以下简称“淮矿”)向乙方支付敞顶集装箱服务费用,甲方在对淮矿月度结算中支付。
三、服务期限
从****起至****止。
四、服务内容
4.1 乙方为甲方使用敞顶集装箱发运淮矿长协电煤,乙方为甲方提供敞顶集装箱箱体及相关配套服务(包括箱体维修及维护、运力计划获取、箱体回空、到端箱体卸车作业、箱体返空按照编组信息吊装、发端扣修车辆甩车协调、车辆看管等)
4.2运作区域及货物名称。发站:官牛犋办理站;到站:北京局唐山车务段贾庵子站集装箱办理站;货物名称:煤炭、混煤、末煤。
五、收费及结算方式
5.1结算数量
结算数量以甲方与淮矿实际结算数量为准。
5.2结算费用
敞顶集装箱租赁服务费为 元/吨(含税 %);如有铁路相关政策调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确定价格。
5.3开票付款
双方结算确认后,乙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向淮矿开具有效增值税发票。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每月与淮矿合同确定发运计划量后,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做好敞顶集装箱箱体的准备和铁路计划获取,确保计划量的完成。
6.2铁路计划需以淮矿户头报请,由淮矿负责申报铁路计划;乙方配合淮矿获取铁路计划及协调铁路相关单位,乙方与淮矿报请计划进行沟通。
6.3铁路运费及发端杂费由淮矿直接向铁路部门预付、结算开票。
6.4乙方与淮矿应严格按铁路部门要求装载作业,不得超重、偏载。若发生超重、偏载现象,由淮矿和乙方共同进行协调解决。
6.5如因敞顶箱组织等原因影响淮矿发站的效率和发运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6运输的货物货权属于淮矿,乙方为甲方提供敞顶集装箱租赁及相关服务并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风险。
6.7当收货站(贾庵子站-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专用线)发生变更时,终止本协议或签订集装箱租赁服务补充协议。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7.1乙方接到淮矿发运计划时,及时准备敞顶集装箱箱体及承载敞顶集装箱的车板(车型为NX70),协调铁路运输调度部门下达敞顶集装箱调度命令,确保计划的顺利批复,确保淮矿发往甲方计划量的完成。
7.2乙方协调铁路相关部门,为淮矿对甲方发运的电煤提供运输保障,并实时对敞顶箱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向甲方通报运行轨迹。同时负责协调发站到到站区****
7.3乙方盯控敞顶集装箱安全状态,发生损坏或者需要维修时,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箱体。
7.4空车进入发站前,乙方负责协调铁路相关部门,确保箱体无故障且编组信息与平板车编组相匹配、平板车无扣修以及无其他影响装车效率的二次作业等;重车到达到站后,乙方及时安排作业将敞顶箱箱体运达至甲方要求的厂内地点,同时敞顶箱空箱体返回时按照车辆编组信息与箱体编号匹配的原则将箱体返空至平板车上,同时箱体捆绑严密符合铁路装车要求,如遇箱体损坏、平板车扣修以及其他需要二次作业的现象,应在空车发站予以解决,杜绝空车到达装车站进行二次作业。若乙方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后续事宜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
7.5乙方承担淮矿发往甲方电煤至(贾庵子)站的地铁运费、地铁延时费、国铁运费(大票)外的额外费用,在月度结算中扣除。
八、违约责任
8.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发到站,变更货物品名,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8.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完成运输服务事项应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9.1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9.2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终止
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已经构成严重违约的,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向其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后七日内,仍未按守约方的要求补救或改正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十一、生效及文本
11.1本合同加盖合同专用章(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
11.3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是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合同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合同为准。
11.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2.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3. 联系电话:
六、备注
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