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供热老化管道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EPC)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阳县供热老化管道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阳县供热老化管道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EPC) 项目编号:****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更新改造DN100-500主管网38600米、DN100-200分支管网7800米;更换楼道立管保温30000㎡;改造水-水换热站45座;对5.2万户居民入户装置智能化改造,更新智能化温控阀及温控面板;更新改造供热监控管理系统。 2.3 工程地点:宁阳县。 2.4 招标范围:宁阳县供热老化管道及设施更新改造工程(EPC)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验收等总承包内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入优化设计、审查报批及施工期间技术服务等);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前期准备,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施工、施工许可手续办理、验收、移交、备案、项目实施过程中及验收时所需要的各项观测、检测、检验和审查费等,直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质保期内保修。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如下: a设计部分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本工程的设计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内的相关文件及规范实施说明。 2.设计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完成勘测、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办理相关图纸审查手续等相关的设计工作。 b施工部分 本合同施工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管网更新改造工程、立管更换、智能化改造等的施工。 2.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和协助办理施工报建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3.协助及配合建设单位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直至领取施工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缴交劳动保证金手续(若有)、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施工许可手续,除由发包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协助办理工程开工、报批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开工备案、报建手续、临时设施设置、施工占道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环保检测、环保验收、竣工验收备案,除由发包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5.配合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包括规划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办理《验收合格证》。 6.负责施工管理配合,对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场地和使用临时设施的配合工作。 7.负责配合建设单位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 8.负责做好迎检、开工奠基仪式、封顶及竣工仪式等工作。 9.最终以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及预算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c设备采购及安装部分 所有设备、设施、备件、备品、处理工艺、安装调试、检验检测均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标准规范的前提下,由中标人在其报价范围内自主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直至所有设备正常运转,达到招标人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 2.5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最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等要求的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或机构的审批验收。 2.6 计划工期:两个标段总工期均为4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均为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出具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7标段划分: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南区****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两个标段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设计热力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2许可证及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安装及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设计单位可不提供); 2、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本项目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3.2设计单位须具备市政行业设计热力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许可证,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师(动力)执业资格; 3.3施工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2许可证,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且联合体协议中须承诺:联合体成员各方根据协议内容共同为本项目负责,各成员之间产生的任何纠纷和招标人无关。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 4、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失信和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项目投标时所使用的项目经理等材料一经提交,未经招标监督、监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更换。参加投标和承接工程任务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时一致。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08时00分起至****17时30分止;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报名,(网)线上开评标,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期限内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taggzyjy.com.cn)“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如未按照要求注册的,其投标无效(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4时00分。 2、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上传完毕,并点击“模拟解密”按钮,对投标文件进行模拟解密。 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 http:****:8081/fwzn/003005/****/moreinfo.html )下载查看。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A 办理模块中《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公告媒体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本项目监督部门:宁阳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工 联系方式:****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宁阳县****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宁阳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