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菏泽市国资委《菏泽市市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暂行办法》《菏泽城建工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对菏泽城区、曹县城区零星工程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摊铺进行竞争性谈判,择优选定供应商。
一、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二、项目名称:菏泽城区、曹县城区零星工程
三、工程地点:菏泽城区、曹县城区
四、控制价格:33万元以内
五、招标内容: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摊铺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资金、质量保证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具有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业绩(附合同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报名方式:
1、时间:****至****,上午9:00-12:00,下午 14:30-17:30。
2、地点:菏泽市****
3、报名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业绩(附合同原件)。
或将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以扫描件(PDF格式)的形式发送至点击登录查看指定邮箱:****@163.com,并致电联系人,过期不予受理。
八、公告期限:
****至****。
九、联系方式:
王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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