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上饶市带湖景苑5间商铺招租(2年)
【信息时间: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上饶市带湖景苑5间商铺招租(2年) | |||||||
标的名称: | 带湖景苑4栋1-1、2(翠竹苑1)(2年),挂牌价76,400.00元 带湖景苑4栋1-3(翠竹苑1)(两年),挂牌价34,200.00元 带湖景苑5栋1-12、13(翠竹苑2)(2年),挂牌价76,200.0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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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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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标的1:带湖景苑4栋1-3(翠竹苑1),面积33.76平,起拍价1.71万元/年,竞拍保证金1万元,租期2年. 标的2:带湖景苑4栋1-1、2(翠竹苑1),面积75.62平,起拍价3.82万元/年,竞拍保证金2万元,租期2年. 标的3:带湖景苑5栋1-12、13(翠竹苑2),面积75.54平,起拍价3.81万元/年,竞拍保证金2万元,租期2年.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地源土地房地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赣地源[饶房估]字(2024)第010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2.标的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届时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确认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经接受租赁房屋所有现状,不得要求招租方赔偿、补偿、修补、减少租金等,承租方自行负责后期水、电、排油烟机改造、空调维修维护等。 3.租期2年,无免租期,自标的物交付时开始计算。 4.租金标准及收取方式:承租方按照最终竞得价,按6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支付租金,并交纳等同于首年3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及5000元装修保证金,首次应交6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及装修保证金,承租方应在每一个支付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 5.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水电费、通讯费、保安、保洁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6.经营范围:鲜花水果、服装鞋帽、理发、医美、医药、餐饮、办公、通信行业、装修设计。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在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且不得经营扰民等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行业,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具体见租赁合同中约定)。 7.承租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且不得经营扰民等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行业,不得经营殡葬服务业。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具体见租赁合同中约定)。 8.拍卖成交后,承租方租期起始之日起3个月内需开业,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具体见租赁合同中约定)。 9.承租方不得对房屋进行扩建,不得违章搭建;承租方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房屋损害由承租方负责,并且须赔偿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10.承租方挂招牌、广告牌可与招租方商议,并遵守相关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交纳相关费用。 11.合同期内,承租方负责做好门前“三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以及处理好承租房屋周边的邻里关系。 12.承租方在租期范围内不得擅自转租于他人;若在租约期内确有转租需求,需书面上报招租方,经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转租,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具体见租赁合同中约定)。 13.承租方应自行核查租赁物能否用于约定用途,租赁合同签署即视为承租方认可租赁物符合合同约定的用途。租赁合同签署后因任何原因导致租赁物无法用于约定用途的,承租方不得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向招租方主张解除合同。因租赁物无法用于约定用途的,承租方仍应按租赁合同约定履行承租方义务,且不得因此向招租方主张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招租方返还租金、承担承租方装修费或其他因租赁合同产生的任何损失)。 14.租约期满后,承租方若不再续租,必须在合同终止日次日前无条件搬离标的物,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方给予相关补偿。 15.租约期满后招租方若无其他用途且继续对外出租的,则另行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6.若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承租方必须至少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招租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承租方必须结清所有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等公共支出费用后无偿搬离标的物,招租方可无条件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相关费用抵扣,承租方需向招租方支付未履行租赁期限全部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17.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下享受优先权。 | |||||||
|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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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租金缴纳方式为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半年支付。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相当于3个月租金)、装修保证金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装修保证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 |||||||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江西物华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裘先生) ****(王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