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堰镇生态整治片区****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堰镇生态整治片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委托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的电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835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1355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0亩,总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实施内容主要包括万竹共富综合体项目、大堰乡村文化会客中心、大堰低碳停车场、社会安全教育基地、消防安全教育基地、红色教育实践基地提升工程、大堰竹文化体验中心、大堰乡村休闲体验中心、柏坑环村机耕路提升工程、大堰高山果蔬水培种植基地等10个项目组成。
2.3 招标控制价:****元。
2.4 招标范围:电梯共计8台,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等。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
- (1) 设备交货期: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9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 (2) 安装施工期:满足总承包施工进度;
- (3) 安装调试完毕后30日历天内通过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证书。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大堰镇生态整治片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货物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投标货物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电梯品牌及型号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如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电梯品牌及型号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
- (3) 投标货物的制造商须具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涵盖本次电梯制造内容(乘客电梯、杂物电梯(餐梯)),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 (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电梯安装单位)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证书涵盖本次电梯安装维修内容,并在有效期范围内。安装单位非制造商的,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安装授权委托书;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人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投标货物制造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电梯安装单位仅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乘客电梯须为同一品牌,餐梯除外。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资格要求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中出具项目负责人委任书(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将取消资格中标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无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宁波市****
联 系 人:胡淼、毛春叶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